从德国促进乡村振兴的做法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均衡城市化与生产力布局对乡村发展至关重要。德国以小城市和镇为核心的城市化道路,为“乡村居住、城镇就业”的人口流动模式提供了契机,促进了乡村的繁荣。自1996年我国城镇化率超过30%以来,城镇化进程迅速推进,但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城市,未能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预期。未来,应更加注重在基础设施投资、医疗教育资源分配、土地指标等方面,为中西部地区县城和小城镇的发展创造条件,激活小城市和镇这一关键节点,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土地整治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平台。德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始终将乡村土地整治视为解决乡村问题的重要手段,并根据不同发展阶段赋予其不同功能。德国经验显示,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乡村土地利用的结构、布局、功能将发生显著变化,单纯依赖土地市场难以应对,需要政府通过法律、规划、建设项目等方式进行干预。因此,我国应赋予农村土地整治更全面的功能,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推动土地整治与农业规模经营、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紧密结合。
第三,乡村发展滞后在不同阶段的内在逻辑不同,乡村振兴策略需相应调整。德国作为工业化先行者,经历了完整的城市化过程,其乡村发展问题在不同阶段有所不同,应对策略也相应变化。我国目前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应继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降低乡村人口总量和占比。但与此同时,也要注重改善乡村人口结构,吸引年轻人留乡创业,为乡村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
第四,乡村振兴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德国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实施村庄更新计划和欧盟“引领项目”等投资建设活动,以及开展全国性竞赛等方式,为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也自发开展了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美乡村等评比活动,农业农村部也推动了“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事。未来,应借鉴德国经验,对这些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和设计,围绕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制定赛事规则和内容,提高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力。
(来源:乡村论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