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东方社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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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4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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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涉未成年人“从业限制制度”再升级

  □通讯员 张敏

  为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配合衔接,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支持下,联合平安杨浦办、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区市场局、团区委十家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培训、照护行业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防范未成年人遭受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不法侵害。12月23日,该制度签订仪式在区检察院举行。活动现场,行业单位代表宣读了《从业限制倡议书》。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分别通报了本区从业限制制度的开展及相关查询情况。

  《实施细则》从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规范流程等角度保障“从业限制制度”真正落地,区内十家单位凝聚共识、通力协作,以“行业监管+检察监督”的双管模式,以对威胁未成年人安全“零容忍”的态势,将具有性侵、涉毒、监护侵害、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拦在线上线下的教育、培训、照护行业外,多维度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让伸向孩子们的罪恶之手在校园高墙内、社会培训机构里、线上培训教育的网络彼端都无处遁形。

  为确保查询犯罪无遗漏,《实施细则》以新未保法为支撑,将本市原有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作了再延伸和再升级。首先,确保适用主体无遗漏。从业限制的适用行业不仅覆盖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照护机构,并将关注重点延伸至线上线下开办的学科类、文体类培训机构,以及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体活动场馆场所;适用对象不仅涵盖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教师、教练、保育员等,还延伸囊括了具有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行政、安保、勤杂人员、志愿者等,实现校内校外、网络实体全覆盖,特殊岗位、接触便捷同监管。其次,确保适用范围无死角。对现有性侵害人员信息库再升级,对未保法规定的限制罪名作“等”外探索,不仅把具有猥亵、强奸等性侵害案底的人员拦在门外,还将家庭暴力、监护侵害、涉毒、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等威胁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的“违法”信息和“犯罪”记录纳入从业限制的范围。再者,适用节点无盲区。不仅对拟录用人员开展入职前查询,而且定期对在职人员开展全员性查询,全面对未成年人动态保护。

  杨浦区检察院将以督促教育、培训、照护行业落实“从业限制制度”为起点,全面推进所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责任履行,切实筑牢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防护堡垒,真正将这道“法律红线”落实到行业门槛“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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