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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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7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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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对中国农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核心提示】 RCEP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其达到协定生效门槛意味着亚洲拥有了可以和欧盟及北美自贸区等相抗衡的经济体。而农产品贸易在RCEP成员之间占有重要地位。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RCEP成员农产品总产量占世界的20.1%,是世界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市场。

  □陈国权

  2021年11月5日东盟秘书处宣布,(RCEP)已达到协定生效门槛,将于2022年1月1日对已正式提交核准书的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以及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生效。RCEP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意味着亚洲拥有了可以和欧盟及北美自贸区等相抗衡的经济体。

  RCEP15个缔约方之间以两两出价的方式对货物贸易自由化作出安排,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使RCEP自贸区有望在较短时间兑现所有货物贸易自由化承诺。对服务贸易15个成员国均作出了高于原“10+1”(中国+东盟10国)自贸协定水平的开放承诺。RCEP货物贸易领域最亮眼的成果是原产地规则,规定了三种条件可以视为原产货物:1.在一缔约方完全获得或者生产的货物。2.在一缔约方仅使用来自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缔约方的原材料生产的货物。3.在一个缔约方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并且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所列的适用要求的货物。

  RCEP对中国经济意义重大,它是我国倡导的建立贸易多边义,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个胜利,有利于推动全球经济重心东移与我国突破西方贸易封锁和经济遏制,有力推动我国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能为人民币“走出去”提供新的舞台和机会,有利于构建我国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经济发展体系。也将有利于推动中国与东盟合作迈上新台阶,带来域内贸易投资大幅增长和蓬勃商机,促进我国外向营商环境的升级和完善,促进我国产业技术创新以及价值链的优化升级。

  农产品贸易在RCEP成员之间占有重要地位。联合国粮农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RCEP成员农产品总产量占世界的20.1%,是世界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市场。

  一、RCEP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机遇

  1.有利于扩大农产品进口选择丰富国内市场。东盟国家大多数都是农业资源丰富的国家,是优质大米、水果、棕榈油、咖啡、水产品等重要产地,许多产品国内有很大需求市场。澳大利亚、新西兰的牛羊肉、乳制品是我国重要进口来源地,日韩农产品深加工产品和休闲食品在我国国内很有市场。RCEP生效也有利于扩大进口选择,更好满足国内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

  2.有利于扩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中国与其余14个成员国都是传统的农产品贸易大国,有进也有出,关税降低自然也有利于中国许多优势农产品出口。工业资讯(2021年5月27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跨境生鲜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7436亿元,生鲜农产品进出口占比43.5%。从主要进口市场来看,2020年亚洲地区是我国生鲜农产品主要进口市场,进口规模为1800亿元,占比32.4%。其中,以泰国、越南、马来西亚等为代表的东南亚国家是我国生鲜农产品主要进口国家,主要品类有水果、水产品等。其中水果进口增量稳步上升,2020年同比增长32%。

  3.有利于农产品转口贸易和农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发展。根据RCEP原产地规则,企业从事农产品进出口转口贸易,农产品在成员之间流通基本都享受零税率。在境内境外,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不论内销还是成员之间外销,凡符合RCEP原产地规则“三种条件”都可以视为原产货物,而能享受较多的税率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区域价值成分累积规则,将自贸协定区域看成一个整体,对采用自贸协定区域内不同国家的原材料进行生产加工而成的最终产品,在判定其原产国时,可以把这些国家的原材料都视为最终产品生产国的原产成分进行累加,客观上将生产用原材料的选择范围从单一生产国扩大到了整个自贸协定区域的所有国家,大大降低了产品获得原产资格门槛,有助于鼓励农产品生产商在各缔约方区域内进行生产资源配置,加强上下游产业的协调,进而促进区域内农产品跨境或转口产加销一体发展。

  4.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RCEP区域是我国农业走出去的重要目的地,目前占我国农业对外投资存量比重超40%。东盟在投资负面清单中对农业种植、畜牧饲养及产品加工等方面作出了高水平开放承诺。我国企业可结合自身发展策略,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

  中国与RCEP成员间的农产品贸易和农业投资合作关系长期紧密,且总体规模持续增长,中国农业在市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将带动整个RCEP区域在农业经贸领域的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5.有利于推动我国农业机械装备产业发展。东南亚人口众多,农业占比大,农业装备市场庞大,特别是传统农业机械产品如旋耕机、插秧机、收割机、组合米机、电机、玉米脱粒机、农用三轮车、盘式拖拉机及相关零配件等需求量极大。未来对现代设施农业与装备如日光温室、智能塑料大棚的建造以及环境调控,喷雾植保机械、灌溉类机械装置等需求及其维修与养护需求很大。对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装备需要也将不断增加,我国具有这方面技术创新和制造优势,应针对性的加快相关农业机械和先进农业装备产业的发展。这不仅是对外的需要,也是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的自身要求。

  202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未来我国农业装备产业快速发展,我国现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农业装备生产和使用大国。但目前我国占市场需求90%以上的国产农业装备为中低端产品,不能全面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信息化、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应用进一步拉大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为适应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保障粮食、食品、生态三大安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我国必须加快农业装备产业拓展领域、增加品种,并加快向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6.有助于推动东南亚涉农产品大市场体系的建立。RCEP生效意味着亚洲10+5大市场的初步建立。这客观上需求在这个大区域内,建立若干个农产品大市场载体。法国巴黎有个伦杰斯农产品大市场,距巴黎市中心约30公里,该“市场”占地200多公顷。从1965年开始建设,1969年投入使用,市场经营范围几乎集全欧盟农产品名、特、优、新,鲜、嫩、活之大成。每天早晨欧盟许多国家将大批品名、特、优、新,鲜、嫩、活农产品物资空运等交通工具至伦杰斯市场交易,同时采购自己需要产品后返回。生鲜农产品采购商大有跑欧盟多国市场不如跑法国伦杰斯一家市场之感,深受欧盟各国欢迎。10多年前“伦杰斯市场”就已在南欧的葡萄牙里斯本建立了“分市场”。

  该市场交易方式采用批发与零售相结合,进场交易与网上交易相结合,客户进场交易与市场配送上门结合,大户进场批发销售与当地零星农民小批量进场批发零售相结合。同时,还把批发与加工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在市场内,许多大型企业还在市场内安营扎寨,办起了特色农产品加工厂。这个市场类型今后在我国南部地区很有条件拷贝建设,既可服务东盟各国也可更好服务国内生产和消费。

  7.放大农业发展空间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RCEP的生效实施将为我国农业带来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带动农产品消费福利、农业产值、农业就业、农产品贸易增长。近年中国与RCEP成员间农业投资和农产品贸易总体规模持续增长,中国农业在市场、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将带动整个RCEP在农业经贸领域的合作向更高水平发展。在RCEP庞大市场、雄厚资本、先进技术等有利因素的积极推动下,中国农业也将迎来一定外力推进的系列利好。

  8.有利于倒逼我国农业重塑产业链、价值链。零关税意味着引入强劲的国际竞争,迫使各成员国谁擅长什么就做什么,为提高生产率,农业专业分工将不断深化,如瓜农专心种瓜、销售专业化不断发展,产加销一体融合加深,产品国际声誉也使企业自觉对标国际质量标准。更大市场打开后,许多农业企业种什么、种多少,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更多的由国外消费者需求信息决定,以此也必将有助于重塑我国农业的产业链、价值链、并将助推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二、RCEP对我国农业发展的挑战

  1.对我国传统的大众种养业竞争加剧。稻米及传统热带亚热带水果相对于越南、老挝、缅甸、印尼和马来西亚等我国尚无优势。劳动密集型加工由于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也已没有优势。牛羊猪肉生产加工、奶类制品等产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优势明显。农产品深加工、休闲食品生产等,日本有很大优势。

  2.要求我国必须对表RCEP重塑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加入RCEP同时引入的强大外部市场竞争,在放大我国农产品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倒逼我国农业必须重塑产业链、价值链。重塑产业链、价值链等需要一批知名品牌引领,目前我国享誉国际影响的农产品知名品牌不多。对标RCEP协议和各成员要求,重塑产业链、价值链,我国有段很长的路要走。

  3.进一步完善相关涉农国内法和涉外执法体系。市场农业就是法制农业。农业国际化市场不断扩大,农业的法律体系和执法体系也不断地与国际接轨。RCEP生效后,必将增强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的愿望。但是,目前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存在诸多问题与障碍,一个重要障碍是企业缺乏大量的通晓国际法和国际商业管理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不熟悉国外政策增加农业企业“走出去”的风险。没有高学历的懂国际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必然严重影响企业境外业务开展。

  4.对我国动植物检验检疫压力加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并没有出现一些专家曾经预测的那样大幅度增加,一个重要原因,中国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但受到了外国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的制约。一些国家担心农业疾病和疫情传播,更是为了保护本国农业,随着关税壁垒的消失,就时常利用动植物检验检疫措施来实施隐性的国际贸易壁垒。有些甚至滥用对别国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现实际已成为一种公开的非关税壁垒。

  5.对我国农产品物流配送及装备等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RCEP生效后我国除扩大成员国之间普通农产品国际贸易外,生鲜产品进出口贸易将大幅增长,这对农业企业和农民意义很大。跨境生鲜供应链是支撑生鲜产品进出口贸易、多渠道分销的基础。与普通食品供应链相比,跨境生鲜供应链涉及产地采购、二次加工、海外仓储、冷链温控、报关报检、终端定时配送等诸多环节。目前,国内跨境生鲜供应全链条整体服务能力较薄弱,对跨境生鲜电商互联互通承载能力不足。

  尤其目前我国冷链物流行业薄弱,集中度较低,中小型冷链物流企业占据主体,区域间、企业间协作能力较弱。在冷藏车方面,目前我国人均冷藏车也仅为日本的十分之一,且存在二手冷藏柜非法改装等问题。对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投入少,导致运营管理精细化、数字化、透明化、智慧化发展缓慢。全区域全国冷链数据共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全国整合社会冷链资源落后。适应不断扩大跨境生鲜产品进出口贸易,这种局面必须尽快改变。

  (作者陈国权,退休前曾任原上海市农委政策研究室、经济商务处等正处级干部。曾任现代上海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社科院产业规划和发展中心研究员,上海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综合经济研究所特约研究员,民盟上海市委专家组成员。曾任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新农村研究院等兼职教授。发表研究三农论文一百多篇,2008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上海发展战略研究》专著近60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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