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方法,更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1.有形资产
(1)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
①货币资金:是合作社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根据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及其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②应收账款:指合作社应收到的款项,既包括合作社与外部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又包括合作社与其成员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前者为外部应收款,后者为内部应收款。③存货: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于生产过程中,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各种材料、物资等。
(2)固定资产。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均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合作社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从来源上看,无形资产包括外购的无形资产、接受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和合作社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1)专利权。专利权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商标权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3.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是指合作社为通过分配来增加财富或者为谋求其他利益而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投资、实物资产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4.农业资产
合作社会计制度将农产品和收货后加工而得到的产品列为流动资产中的存货,将生物资产中的牲畜(禽)和林木列为合作社的农业资产。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业资产的价值构成与其他资产的价值构成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农业资产的计量与存货的计量有所区别。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