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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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1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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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长”不能光挂牌不干活
  □任振宇

  近日,笔者在农村发现一处池塘水体污染较为严重,而池塘旁边赫然竖立着“塘长公示牌”,上面明文写着要“确保塘水安全、卫生、符合健康指标”。

  为了落实某些事项的主体责任,近些年,各地纷纷推行带“长”制,常见的有“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等。带“长”制的思路是好的,只要严格推行,认真落实,会收到较为明显的成效。如果落实不到位,仅就某一事项立块牌子,挂几个名单,列几条职责要求,不但于事无补,还会形成新的形式主义,最终让人民群众对基层组织的执行力丧失信心,对政府相关部门推行的新举措产生怀疑。

  推行带“长”制,不是立块牌子那么简单。要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让责任人想干活、干好活;要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履行好相关职责;还要发动群众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相关制度长效良性运行。

  摘编自《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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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长”不能光挂牌不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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