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三农实用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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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增收冲击明显~~~
疫情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增收冲击明显~~~
2020年07月07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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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增收冲击明显
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看待农民就业增收问题
  [封面人物观点]

  作者简介

  杨久栋

  农民日报社三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郭芸芸

  农民日报社三农发展研究中心博士

  [核心提示]

  虽然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和大部分地方逐步解禁,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农民收入预期企稳向好,但一季度农民收入增长几乎停滞,并且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冲击逐步传导到就业领域,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全面恢复仍有待时日。

  农民收入“四大构成”均出现下降或滞缓

  从收入结构看,农民收入的“四大构成”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或滞缓。

  一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受到实质性影响。据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2月24日调查显示,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291人中,108人表示收入减少,收入受影响人群人均减少收入2826元,受影响人员占比为 37.1%,较上周减少9.9个百分点。

  二是工资性收入受影响最大。由于企业延迟复工、长期停工,外出务工农民有效就业时间大幅减少,工资性收入呈短期断崖式下降态势。并且农民工资性收入与从业行业、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对吸纳农民工贡献较大的建筑业、餐饮业、传统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创较大、恢复缓慢,外出务工就业和收入影响还有进一步加深趋势。

  三是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负影响正在显现。疫情来袭,城乡人口流动受限,乡村旅游业几乎停滞,农户出租农房等财产性收入明显减少。中央和地方给予农业农村应对疫情冲击的财政支持,但与其他行业相比,支持强度和可持续性仍然较弱。

  疫情对农民就业增收的影响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

  新冠肺炎疫情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收入的影响尤为深刻。此次疫情爆发于春节前期,正值大量农民工集中离岗和返乡时节。受各地防控措施升级、封城闭户和企业停工停产等因素影响,返乡农民工大量、长期居家滞留,相当一段时间不能返岗复工和失去收入来源。

  虽然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和大部分地方逐步解禁,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农民收入预期企稳向好,但一季度农民收入增长几乎停滞,并且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冲击逐步传导到就业领域,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全面恢复仍有待时日。由此可见,疫情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收入的短期冲击明显,未来一个时期就业增收难度将更加突出,实现全年农民就业和增收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从波及时间看,疫情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的影响恰在“关键点”且持续时间长。

  此次疫情爆发,在时间上与农民冬季卖粮和鲜活农产品销售旺季竞合,也与农民工返乡过年高度重合。按惯例,每年春节前后是北方农民卖粮的高峰期,同时是南方鲜活农产品上市“量价齐增”的黄金期。但疫情爆发时,由于交通阻断,收购商大幅减少,东北地区超过六成的玉米还在农民手中待售,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大量滞销积压,农民手中的农产品较长时间无法变现甚至彻底损失。

  受企业延迟复工、区域间交通管制等影响,大多农民工1-3月份处于返乡滞留状态,整个一季度基本无工可做、无收入来源,并且农民工来源地或就业地在湖北省等疫情防控级别高的地区,可能有3-6个月的就业中断和收入损失。

  从影响范围看,疫情使全国大部分农民群体的就业和收入遭受损失。

  一方面,疫情对农民工就业和收入的影响基本全覆盖。2019年,我国农民工总量2.91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74亿人、本地农民工1.17亿人。疫情期间各地封村封路、企业停工停产,大多数农民工处于返乡离岗状态。以上年度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标准计算,每个农民工每迟延复工一个月将损失3962元的工资性收入。据人社部监测数据,截至3月19日有1亿农民工外出务工,但春节前返乡农民工仍有20%待返岗复工。湖北省超过1000万人的农民工更长时间离岗离工,收入损失更大。

  另一方面,疫情对农户家庭收入影响也是全面的。由于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外出务工不同程度受阻等因素影响,作为农户家庭收入绝对主力的经营性收入(36%)和工资性收入(41%)短期内“双重锐减”,并且对全年收入已经形成较大负面影响。

  在非常时期用超常规手段破解农民增收问题

  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收入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也关系农村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战略实现。2019年,我国农村常住人口5.52亿人,农民工总量达到2.91亿人。及时解决这一庞大群体的就业和收入问题,短期内能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器,长期看可以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蓄新动能。因此,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看待,并在非常时期用超常规手段予以解决。

  一是启动实施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应急补助政策。此次疫情波及面广、持续时间长,对农业农村造成较重的短期冲击和持续压力。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长期收入微薄,储蓄较少,面临生产经营风险和生活压力较大。要救急救难,启动“双保”项目:保基本生活,保恢复再生产。建议参照一些地方发放生活消费券的经验做法,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因疫情影响家庭收入在一定标准之下的农户,进行定向生活性补贴,保障陷入困境农民的基本生活。对于因疫情遭受严重损失的农业经营主体,及时启动抗疫农资专项支持,专款专用,帮助其恢复再生产。

  二是精准施策加大农民就业创业支持力度。与城镇职工相比,农民工就业竞争能力较弱,职业转换难度较大,超过一半的农民工从事第三产业,受这次疫情冲击的影响最大、也最直接。因此,既要把就业扶持政策着力点重点放在农民工群体上,也要科学区分不同时段、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农民工就业困难,精准施策,对症下药。短期内重点解决积极组织农民工返岗复工,消除不合理的流动限制,降低农民工就业择业成本,帮助农民工尽快回到工作岗位或找到新的工作。长期要关注经济形势和产业运行情况,尽快研究出台对农民工就业密集型的行业和企业的直接用工奖补政策,调动企业雇用农民工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就地就业和创业,为农业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加大农村创业相关财税、融资、用地、项目等支持力度。适时推进农村财产性制度改革,赋予农村蕴藏丰富的土地、集体资产等天量资产有保护的流动性,还权于民、让利于民,以释放制度红利变为可持续的收入来源。

  三是国家重点扶持政策优先向农业农村倾斜。解决农民就业增收问题,既要靠产业,也要靠政策。应看到农民工外出就业全面恢复到疫前水平仍需较长时日,充分发掘和释放农业农村内生性发展潜力,是未来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突破口。国家已经启动货币、金融、新基建等一系列提振经济的政策措施,建议将这些刺激政策优先向农业农村倾斜和布局。货币政策方面,加大对农业农村定向流入的宏观调节。金融政策方面,出台农业农村生产恢复和发展专项支持政策,明确金融资本用于农村的比例和农业保险支持强度。新基建政策方面,推进5G、农业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快速融入现代农业和乡村,全面提高农业农村生产效率和效益。

  四是高度重视农村贫困群体的收入问题。2019年全国减少贫困人口1109万人,按照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战略的总要求,剩余551万人的脱贫任务今年必须完成。疫情给攻坚期的扶贫脱贫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也对刚刚脱离贫困线的农民群众提出了严峻考验。要充分认识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就业和收入的脆弱性,扶持政策和力度不仅不能松,还要持续完善和加力。要加大农村贫困人口的就业扶持和脱贫产业支持,做好常规扶贫动作,用稳就业、稳收入夯实贫困群体的脱贫致富的基础支撑。同时要及时甄别和有效应对疫情期间带来的各种就业不稳和收入减少风险,防止农民因疫致贫、因疫返贫。

  (摘编自《重农评》,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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