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新主体·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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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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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宁农民合作社引领粮食生产
  近日,湖南新宁县粮站人员再次来到该县友好粮食专业合作社,按240元100公斤的价格收购该合作社早稻稻谷6万公斤。“虽然遭遇罕见的干旱,但在大家的努力下,今年我们合作社种植的水稻单产比上年还要好,550亩早稻共收获稻谷23.955万公斤。”友好粮食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广良高兴地说。

  新宁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和产粮大县之一,近年来,该县积极鼓励发展以种粮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注册登记或备案、申报家庭农场、管理与服务上对农业合作社开通“绿色通道”。对流转耕地100亩以上、种植双季稻50亩或一季稻100亩以上的合作社新购置的大型农机、烘干机,在享受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再按购机款的30%奖补,日烘干能力10吨以上的烘干机每台再奖补4万元;新建70立方米可储粮50吨以上的仓库,按独立仓库每个奖补3万元为起点、每增加10立方米增加奖补2000元,房库合体仓库每个奖补1万元为起点、每增加10立方米增加奖补1000元。

  同时,该县还对合作社内单个社员流转承包水田30亩以上,其中70%以上种植双季稻,或流转承包水田60亩以上种植一季稻的,按双季稻200元/亩、一季稻8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励。

  李友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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