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首批申报创建的行政村中,南桥镇沈陆村、奉城镇洪西村等30个行政村和西渡街道水闸居委、奉浦街道三居委等36个居委会经区创建办验收和复查,并通过《奉贤报》公示后,基本符合了创建标准,村域范围内“五违”情形得到了有效整治。
领导小组决定,命名南桥镇沈陆村、奉城镇洪西村等30个村为“无违建创建先进村”,命名西渡街道水闸居委、奉浦街道三居委等36个居委会为“无违建创建先进居委”,并根据文件精神,实行奖补。
通讯员 潘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