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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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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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农药须科学客观
  □山农

  农药是现代农业重要的生产资料,对确保农产品供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农药也是一种有一定毒性的生产资料,使用不当确有可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带来一定危害。在农业发展还离不开农药的情况下,应科学客观地评价农药的作用与危害。只有通过加强管理,在充分发挥农药作用的同时,将其危害降到最低,才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据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介绍,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农药已经成为减少农产品损失、提高农产品质量的不可缺少的物资。目前,我国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已和国际接轨,一些农药产品的残留标准甚至严于欧美国家。权威数据显示,我国蔬菜、水果、茶叶等农药残留的例行监测合格率均在95%以上。所谓人均农残摄入量是日本的30倍、美国的24倍并不属实。

  我国对农药采取登记管理措施,凡是在我国境内登记的农药均经过严格的风险评估,包括对人、畜、水生生物、有益生物等的风险评估,凡是风险评估不达标的产品一律不予登记,所以不存在农药导致儿童白血病一说。另外,我国对高毒农药已采取了相应的禁限用管理措施,并实施定点经营,逐步淘汰,大力推广绿色、环保、安全的低毒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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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城乡报观点A04评价农药须科学客观 2017-10-19 2 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