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新主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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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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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举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培训
  为打赢安全储粮“持久战”,逐级传导、层层压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国家粮食局2016年印发了《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组织编写了《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简称“一规定两守则”)。

  为促进“一规定两守则”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局于9月19日至21日、27日至29日分南北两个片区,先后在四川成都和河南郑州举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培训。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出席并讲话。

  徐鸣同志传达了任正晓同志关于做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分析了当前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压力,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一定要守住“两个安全”的底线,确保不发生严重霉粮坏粮事故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徐鸣同志强调,“一规定”建立了覆盖各层级、各方面的一整套粮油储存安全责任体系及追责制度,“两守则”把“两个安全”相关制度标准和实践经验进行了梳理、归纳和凝练,就是要把相关责任层层分解到位,把各项管理与作业的规范要求贯穿落实到基层一线。

  为确保“一规定两守则”落地生根,国家粮食局分南北两个片区组织师资培训,启动“一规定两守则”的全国轮训。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粮食局制定的培训大纲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单位)的培训方案,周密部署、落实经费、精选师资、确保效果,从2016年第四季度起至2017年底,在全国粮食行业掀起分级培训、全员培训的热潮。

  培训期间,仓储与科技司的有关负责同志解读了《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和培训大纲,国家粮食局安全储粮与安全生产技术指导专家组的有关专家就《粮油安全储存守则》和《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讲解。各省(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和中航工业集团公司的负责同志、仓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约24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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