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推动发展合力。2010年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2011年召开了全省农民合作社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2013年建立了省级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山东省农民合作社发展促进会。
加强政策扶持,推动健康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山东省直10多个部门和单位,都分别或联合出台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政策扶持措施。省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3年省以上扶持资金规模达到了40859万元。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农民合作社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营销流通渠道进一步拓宽,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带动、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加强监督管理,促进规范运行。山东省在全国首家制定下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普遍开展了山东省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合作社的财务机构、财务制度日趋完善,盈余分配的规定得到较好落实。通过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创、梯次推进的方式,在全省广泛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动态监管机制,搞好跟踪指导服务。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
加强指导服务,规范提高市场竞争能力。通过指导合作社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及品牌培育,增强质量、品牌意识,努力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通过“阳光工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等培训项目,对合作社理事长、财会人员及业务骨干进行了广泛培训。2013年,全省共培训合作社各类人员33.5万人次。
壮大主体,增强实力
兴办主体呈现多元。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兴办合作社的主体不断扩大丰富,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层农业服务站所、供销合作社、科协、妇联、共青团等单位和组织,也积极参与到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的事业中来。
产业分布更加广泛。各地立足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培育发展各种产业的合作社,形成了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主导,农机、植保、民间工艺、旅游休闲等全面发展,几乎囊括农村所有产业的良好格局。近几年还出现了农村喜事合作社、建房合作社、群众性文化艺术类合作组织等非生产经营性合作社。
服务能力不断增强。随着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合作社已经从生产互助合作,向产前、产中、产后更广泛的领域发展,合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从产前的良种、农资供应等,到产中的耕种收、技术指导、标准化生产等,再到产后的产品运输、贮藏、加工、质量认证、品牌营销等,基本覆盖了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有效实现了合作社成员的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合作原则。
内部管理逐步规范。通过不断强化指导服务和示范带动,农民合作社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组织机构日趋健全,合作社成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2年全省各类合作社可分配盈余53.7亿元,比上年增长32.9%,按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盈余31.59亿元,占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总额的58.79%。
创新合作开拓发展。为适应合作社做大做强的要求,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开展横向联合,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抱团闯市场促发展。目前,全省已发展联合会30个,联合社300多家,加入联合社的合作社达到2800多个。截至2012年底,全省开展信用合作的合作社达到1600多家,互助资金总量达到3.2亿元。
合作共赢,活力显现
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户有效组织起来,统一提供系列化服务,组织带领农民“抱团”参与市场竞争,合力抵御风险,搭建起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有效对接的桥梁,大大提高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据统计,2012年全省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的农产品总值达到681亿元,统一销售农产品达80%以上的合作社18486家,占总数的26.5%。
助推了农业标准化进程。合作社发挥自我管理、相互监督的独特功能和内生机制,根据市场需求,组织农户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开展农业生产,加快了农业标准化技术的推广,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据统计,到2013年底,全省已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行质量可追溯制度的合作社达到9000多家,通过“三品一标”质量认证的合作社达到2261家。
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农民合作社围绕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组织农民开展专业化生产,带动发展了一大批专业村、专业乡,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为龙头企业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产品,推进了产业化经营模式由“公司+农户”向“公司+合作社+农户”转变。
加快了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以合作社为载体,通过统一聘请科技顾问、举办技术讲座,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辐射带动农民应用科技新成果,加快了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科技推广到户“最后一公里”、“最后一道坎”的难题。
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一方面,合作社通过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资料,降低了采购价格,节约了生产投入,实现了节本增效。另一方面,合作社通过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品牌化经营等,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和市场价格,并按交易量和入社股份向成员返还盈余,使农民得到了更好的生产收益和更多的增值利益。
创新了农村社会管理机制。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探索了集体经济“统”的路子。许多村(居)借鉴合作社发展经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他们按照合作制原则,借鉴股份制形式,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为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社按照合作的原则和方式管理集体经济,实现了集体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发展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王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