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专题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练塘工商所“三个转变”~~~
练塘工商所“三个转变”~~~
练塘工商所“三个转变”~~~
2013年07月11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练塘工商所“三个转变”
提升申诉举报回访实效
  □通讯员 秦文云 钱伟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实现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工商青浦分局练塘工商所将处理申诉、举报作为工商部门履职为民的重要职责,通过推行申诉、举报回访告知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有效提升消费维权群众满意度。 

  变“被动回访”为“主动回访”,实施分类处理。练塘工商所针对原来对于申诉、举报“只办理、不答复”或“消费者要求才答复”的被动回访,改变为“凡留有联系方式的,均予以答复”的主动回访,并按照回访的方式及按照申诉、举报的性质进行分类处理。 

  变“单纯倾听”为“强化宣传”,加大消费引导。工商所执法人员将处理流程、方式、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征询其对处理结果有何意见,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对于实地走访的,由当事人签名确认,结束后将相关记录表装入该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归档材料中,做到有备可查。同时,执法人员通过回访宣传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提高回访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科学消费。 

  变“以事论事”为“举一反三”,督促工作改进。通过零距离与举报申诉人的接触,加深消费者对工商职能的了解,有效杜绝虚假举报、重复举报的发生。对于一些不属于工商部门受理范围的申诉、举报,练塘工商所积极给予指导。同时,练塘工商所将回访告知机制作为对经办人员的一种监督方式,将解决纠纷、处理举报的满意度、消费者对申诉、举报工作的合理化建议作为重点内容,通过回访告知机制,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提升了申诉举报处理的工作效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综合新闻
   第A03版:沪郊经济
   第A04版:专题报道
   第A05版:党建之窗
   第A06版:科教文卫
   第A07版:浦东天地
   第A08版:城镇建设
   第B01版:三农实用周刊
   第B02版:上海三农服务热线
   第B03版:新主体
   第B04版:新主体·各地
   第B05版:新主体·解读
   第B06版:新主体·借鉴
   第B07版:农技推广
   第B08版:畜牧兽医
“最难就业季”,涉农专科生现状如何?
提升申诉举报回访实效
朱家角“阳光家园”变身“幸福乐园”
东方城乡报专题报道A04提升申诉举报回访实效 2013-07-11 2 2013年07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