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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5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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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网络情感类诈骗犯罪情况”

  □通讯员 陈紫蕾 记者 王平

  为全面落实市、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部署要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于日前召开情况通报会,对外发布2020年该院网络情感类诈骗案件办理情况及3起典型案例,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反诈意识,助力构建全民反诈防骗新格局。

  2020年,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涉网络诈骗案件50起,涉案金额1272万元,其中网络情感类诈骗占比44%,骗取的钱财占所有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的73%。

  据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业务主任周文柱介绍,在典型的网络情感类诈骗案件中,聊感情是实施诈骗行为的主要切入口,缺少感情寄托、渴望感情依托的人群则更容易上当受骗。除了巨大的财产损失,网络情感诈骗更给受害人带来难以弥合的情感创伤。

  据了解,网络情感诈骗多以“爱”之名编造虚假理由、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实施诈骗,其行为具有阶段性。第一阶段,在婚恋网站、交友APP、交友群等各种社交平台上精心包装个人形象,伪装成高富帅或者白富美吸引异性。第二阶段,逐步与受害人建立感情。与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同,犯罪分子会表现出极大的耐心。不少受害人在被骗后表示自己一度十分警觉,但在犯罪分子的糖衣炮弹下,最终还是进入了其精心布置的“甜蜜”陷阱。第三阶段,编造理由骗取钱财。与目标对象聊生活、假装生病等寻求安慰,博取同情与信任。在情感骗局中,犯罪分子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感情当做诈骗数额大小的筹码。等到骗到的钱财达到预期之后,犯罪分子便销声匿迹。

  为深入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反诈意识,营造全社会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打、严控、严管声势,嘉定区人民检察院针对网络犯罪案件特点,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不断加强内部沟通、外部联动,完善打击网络犯罪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大对重大、疑难、复杂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力度,同时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二是发挥诉讼监督职能,推动公检法协同联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构建“党政主导、全社会参与”“打防管控宣建联”一体化反诈工作格局,有力打击和震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防范意识。坚持线上线下普法相结合,依靠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各类媒体,通过发放宣传册、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开展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犯罪宣传工作,宣传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手法特点,切实加大对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电信犯罪预警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自身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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