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洪天云
支持政策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是推进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一般素质较高,对市场比较敏感,对科技创新接受能力较强,在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方面比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具有明显优势,能够更好地在农业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不过,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新型经营主体对资金周转、抵押担保等需求也会相应提高。在这些方面,新型经营主体更需要国家政策的倾斜。可以预期,更多惠农政策将由“普惠”向新型经营主体转变。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国祥
对于农民进城问题,除了在购房环节减免税费或给予直接补贴外,还应该出台专门针对农民工的公积金缴存和住房保障制度。同时,在宅基地流转、质押等方面,要对农民工加大支持力度。户籍制度改革也要加快推进,各地目前已相继出台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这只是一个开始,关键是要让新市民群体享受入学、医疗、就业、住房保障等社会化均等服务,从而释放出较大规模的刚性需求,促进三四线城市去库存。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王阿忠
有调查显示,在东部资源汇集、西部政策利好的现实情况面前,人口基数大、密度高、长期相对缺乏关注的中部地区,有逐渐成为农村教育“洼地”的趋势。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例,西部地区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8∶2的比例解决,而中部的这一比例是6∶4。破题农村教育“中部洼地”,根本上要依靠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要把硬性的宏观区域划分转化成对个体的关照。在实际操作中,建议细化行政区划,对地区经济能力、发展现状的评估要更科学全面、多维度进行。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