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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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0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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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毒品犯罪的“追诉人” 以检察之力筑牢禁毒防线

  □陈芷研

  消除毒害、禁绝毒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呼声。随着禁毒人民战争的不断深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逐渐成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不法分子利用麻精药品对人体的刺激作用,将其勾兑在电子烟烟油或日常物品中,以“上头电子烟”等噱头进行贩卖。杨浦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辖区首起涉依托咪酯、异丙帕酯毒品犯罪案件,并围绕犯罪模式新、毒品种类新等重点,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固定证据,夯实打击新型犯罪的基础。

  该院还积极围绕麻精药品涉毒案件案发规律特点、证据审查运用、行为人主观认定等疑难问题,开展以“麻醉、精神类物质涉毒犯罪的司法认定”为专题的法律沙龙,邀请各方人士深入交换意见,与杨浦区公安、法院会签《新类型毒品案件证据审查指引与量刑细则》《关于涉毒洗钱案件取证审查的工作规定》等,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推动犯罪打击更加专业精准。

  与此同时,该院加大“互联网+寄递物流”涉毒问题整治,协同加强国际、国内寄递物流渠道监管检查,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物流企业“收寄检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100%落实。探索建立走私麻精药品涉毒法律监督模型,携手公安、邮政等严密寄递安全常态化监管体系,依托大数据赋能追捕追诉漏罪漏犯,确保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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