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明确的政府机构
在瑞典,食品安全全部责任由食品公司负责,而瑞典的食品管理和控制的责任则由瑞典国家食品管理局、省政府、市政府和国防环境与健康监察局共同承担,其管理过程透明可靠。
瑞典国家食品管理局为国家层面上的主管部门,是瑞典与欧盟、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联系的主要部门,也是参与食品安全控制计划和目标制定的部门。而在监督管理方面,该局主要负责检查管理主要食品工业、禽蛋生产企业、乳制品、鱼制品、饮料制造商以及火车和飞机上的食品等,还管理着所有屠宰场以及野味处理企业。
瑞典国家食品管理局会从农场、屠宰场等地采集样本,并交给实验室进行分析来检测肉类食品及动物食品中的杀虫剂残留,还会对来自欧盟国家以外的食品进行微生物检验和采样,也就是担负着食品出进口管制的工作。
国家食品管理局的经费来源有政府拨款、自研究收入、欧盟拨款和屠宰场等企业等会费,每年大约有4亿克朗。
国家层面的有关部门还包括国家食品管理局、国家化学制品检验局、药品局、农村事业部、瑞典消费者局、国家保健委员会、瑞典许可和符合性评价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国家公众健康研究院、流行病控制研究院、瑞典食品和农业经济研究院、国家兽医研究院等,各个管理部门相互连接、层层递进且职责明确。
省行政委员会负责初级生产者(即个体农场、养鱼场、蜂蜜生产商、渔民和猎人等)的协调工作。
市政府则负责控制除国家食品局监管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比如餐馆、咖啡馆、商店等,还包括网店、家庭作坊、食品工业、食品批发商和运输商等。自从2021年7月起,市政府还负责控制所有市政自来水厂。
国防监察局如字面意思,则是负责检查武装部队或国防物资。
这些政府部门彼此独立又相辅相成,省市政府可以在基于国家计划的情况下自行规划和跟进活动,并报告给国家食品局,由其指出规划中的缺陷与不足。
法律法规
深入各个领域效果显著
瑞典的食品法律以欧盟的法律为基础,且根据国情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层次分明的法律体系。首先是议会制定的法律,主要是规范食品成分、标签、食品监管、处罚和诉讼等。其次是政府制定的食品法规,主要是细化法律,并管理食品加工企业。最后就是国家食品管理局制定的食品条例。这些法规条例基本实现食品领域全覆盖,并且会根据形势做不同的调整与更新。比如,对于食品场所的卫生设计,法规规定生食区和熟食区必须要分开,避免交叉感染;对于环境温度,在储存、制备等阶段都会有不同的温度建议,冷藏、冷冻和保温也都规定了温度范围,以防止细菌生长;对于食品过敏源方面,规定在菜单和产品包装上清晰准确地标注过敏原等方面。
瑞典一直将食品安全奉为人民第一要义和国家底线,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在食品可持续性指数和全球食品安全指数等指数中一直居于前十名。
这也使瑞典没有什么震惊国内外的大型食品安全事件,错误地标注食品日期或者把进口肉类当作瑞典有机肉来卖这种事情在瑞典已经算是非常严重的行为,会被判处罚金或者不超过两年的入狱刑罚。而对于较小的违规行为,会被判处从1000克朗到100万克朗的罚金刑。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