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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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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公益诉讼护餐饮行业燃气安全

  □通讯员 刘晓曦 记者 王平

  燃气安全的风险是影响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2022年,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可能存在燃气安全隐患问题,随即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行动。

  检察官对辖区内多家餐饮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走访,重点调查商户使用燃气的情况,燃气管道的使用期限以及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商户的灶具设备是用橡胶软管直接和出气口阀门相连,时间一长,胶管就可能因为油烟侵蚀、老化等原因发生漏气危险。而这种漏气不易察觉,无法实时发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能够对由于气体泄漏发生的燃烧、爆炸、中毒等事故进行安全检测及报警,是守护燃气运行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然而现实情况是,部分商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部分商家安装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合格,也有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但未通电使用,处于闲置状态。

  通过前期扎实细致的调查询问,公益诉讼检察官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逐一剖析。检察官认为,这些餐饮行业经营单位在使用燃气过程中未依法安装或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加之周围遍布居民区、学校,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燃气泄露,难以及时发现、预警并消除危险,有危及周围居民人身安全的可能性,存在较大公共安全事故隐患。

  宝山区检察院决定分别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提出依法对餐饮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和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整改,依法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做好本案中餐饮行业生产经营主体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相关公共安全事故隐患等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本案涉及的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开具告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督促燃气企业上门,做好宣传、发放告知、协助整改等工作。此外,相关行政单位分别对区域内其他300余家餐饮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专项治理,通过联合行动,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形成治理闭环,有效推进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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