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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1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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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柑”安全事件带来的思考

  □乔勇进

  前段时间的“3·15”暗访报道里,有一个关于广西南宁武鸣区沃柑的暗访,爆料称部分果商为保证沃柑品相,防止腐烂,在将沃柑经过抑菌农药浸泡或喷洒时,擅自调高抑菌农药的稀释浓度,并且浸泡后的沃柑未经存储安全间隔期,直接被送往市场销售。这则报道引发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

  其实从报道情况看,沃柑防腐保鲜处理用的抑霉唑、咪鲜胺、2、4-D、百可得等杀菌抑菌类保鲜农药,在农业上并不是禁药,同时果品采后由于病害造成的腐烂问题也的确十分严重,这和采前通过农药防治病害一个道理,只不过这些杀菌抑菌剂类农药不是施在采前,而是应用在采后罢了,但道理是一样的,目前通过抑菌剂浸泡等方式杀灭果实表面及果皮内的病原菌,减少果品采后腐烂,延长保鲜期,这都是正常的做法,因此可以说果品采后防腐是正确的,大家可能会说,不能不用抑菌类农药处理吗?当然是可以的,但那样果品采后腐烂损耗就十分厉害,目前就很难实现大范围物流和长时间贮藏保鲜的目标,有很多水果可能就上不了我们今天的餐桌,同时作为一个规模化果品产业来说,不经过杀菌抑菌类保鲜农药处理果品贮运过程中的腐烂风险就会大增,品质得不到保证,这是果品经营者难以承受的。

  沃柑的这种通过防腐处理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处理后直接上市,马上就可以食用还是不可以的,抑霉唑、咪鲜胺、“2、4-D”、百可得等杀菌抑菌类农药虽然毒性不高,属于“低毒”易降解的农药,但食用后对人体健康也是不利的,也是需要一定的安全间隔期,不同农药的安全间隔期是不一样的,但安全间隔期内,还是不要食用为好。我国对农药监管一直是比较严格的,施用剂量和间隔期也都有明确的规定,问题是有些种植户超量超浓度施药,不按照规定处理后设置安全间隔期,这些都容易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危及消费者健康。

  沃柑作为广西南宁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其生产与仓储保鲜等都有严格而明确的标准,如广西市场监管局发布的《沃柑采收及保鲜贮运技术规程》和武鸣发布的《武鸣沃柑生产技术指南》等标准文件对采后处理药剂、浓度、方法、时间及安全间隔期等都有明确的规定,问题出在是否按标准严格执行和监管是否到位。

  我国的很多农产品安全事件与农药有关,这里面有高度高残农药的违禁施用问题,也有农药超范围、超浓度、超施用量的问题,这两种虽然性质有些不同,但都是不允许的,因为都是对消费者健康有害的。在生产中的确存在果农提高用药浓度和增加用药次数的现象,分析下来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果农图省事,总想一次性杀死病菌,觉得提高浓度效果肯定好,其实这是一个认知的误区,农药的处理浓度是在试验基础上科学确定的,盲目增加浓度,不仅增加用药成本,危害消费者健康,而且对果品本身还会带来伤害。另一方面的问题就是果农施药时期和方法不科学,这也会造成规定浓度杀菌抑菌效果不理想,果农错误认为这是施药浓度太低而无效。因此科学选药、科学施药都是十分重要的,要加强这方面的科普和技术培训。

  关于用药安全间隔期问题,采后与采前还是有所区别的,果品采前由于果品没有成熟,有些不好食用或风味不佳,用药安全间隔期比较好控制,就是距离采收期安排用药时间;但采收后果品已经具有很好的食用品质,这时农药使用就要严格监管,不允许所谓的“直接上市,马上就可以食用”情况发生。食品安全无小事,还是需要加强对生产者、消费者和监管者的农产品(食品)安全教育,不能放任这种“自己不吃,却让别人吃,毒害消费者的行为”发生,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农产品(食品)安全的科学问题,而是严重的法律与道德问题。所以说,农产品(食品)安全任重而道远,需要全社会每一个人积极参与,让农产品(食品)“安全”不再是问题。

  (作者单位: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保鲜加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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