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汪东峰
“费列罗”巧克力堆积成山、网红“美心”月饼被随意放在地上、“太太乐”鸡精满屋都是……你以为他们“壕无人性”?其实他们那是在造假。
近些年消费升级背景下,一些知名品牌商品,逐渐成为不少人心仪的消费对象,但与此同时,背后巨大的造假利润空间,也吸引了不法分子逐利的目光。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上海检察三分院对多起案件提起公诉,其中就包含假冒“费列罗”巧克力案、假冒“美心”月饼案、假冒“太太乐”鸡精案等,持续加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检察官在此提醒,购买商品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尽量选择正规商超或网络购物平台,购买前可查看商家的经营信息、行政许可、检验检疫证明及品牌授权文件。通过微商购物时要尽量留存卖家的联系方式、付款凭证,保存与商家的沟通记录。
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可先与商家进行协商,要求商家退货,同时要求商家按所购商品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若协商不成,通过网络渠道购物的,可以向提供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投诉,或者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若不知道如何维权或者认为相关行政部门履职不到位,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
另外,在发现制假售假线索时,还可向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报案,助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这也是作为一名消费者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