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热帖】
@黎青作:一个平台若是恶意筹款乱象越多,慈善公益的价值就越低,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意义;同样,对恶意筹款等非法行为,若不能及时发现和依法治理,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纷纷效仿和跟风下,互联网公益生态也会加速恶化。
@丁家发:一些人 “无中生病”,通过伪造病历等方式虚构病情,利用网络平台在审核上的漏洞,大肆骗取公众善款,这就另当别论了。这种行为涉嫌诈骗,消耗了公众的善心,必须予以严惩,追究其责任。如果对这种欺骗行为放任自流,不仅损害平台的公信力,还让公众真假难辨,捐款意愿降低,最终导致真正需要治病的患者难以筹到所需的善款。
【综合观点】
通过“谎称患病、伪造病历、虚假筹款、挪用款项、拒不退款”等手段蓄意骗取筹款的行为,在专业上称之为恶意筹款。恶意在于利用平台的慈善功能和社会善心,以获取非法利益。
网络众筹虽是个人求助行为,但也要受法律法规约束。《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慈善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否则可能承担相关连带或次要责任。平台公司联手警方破获恶意筹款案,让不法者的行为无以得逞,且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之义,也是保护社会良善的必然之举。
公益慈善是社会主义的一道底线,是社会大众在危难时刻,互帮互助、守望相助的实现路径。然而,平台和机制被不法者所利用,让恶意筹款者获取非法利益,则爱心势必受损,慈善必然蒙羞,社会公义也将荡然无存。更严重的是,会对公众善念形成致命打击,导致社会信任危机并颠覆公益慈善的根基。
像守护眼睛一样去保护整个生态,不仅是维护平台信誉和权威的内在动力,也是保护慈善和呵护公益的外在要求。从技术手段上来说,甫一开始筹款平台就建立比较完善和严格的真实性审查机制,再加上诚信黑名单和法律后果的加持,恶意筹款难有获得成功的机会。因把关不严导致善心被利用,水滴筹有过多次教训。
因此,筹款平台应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堵住“谎称患病、伪造病历、虚假筹款”等恶意筹款行为的漏洞。在联手公安机关严惩骗子的同时,建立恶意筹款人“黑名单”,当事平台和同类筹款平台均不再为其提供任何服务。这样,恶意筹款便无可乘之机,骗子也会望而却步,网络众筹也会有一个纯净的爱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