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新主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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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1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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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知识(一百一十二)
本书对于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规范经营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方法,更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4)产品的加工程度。没有经过加工处理的鲜活农产品,应采取直接销售渠道。经过一定加工处理的产品,例如,经过冷冻、保鲜、防腐、脱水等处理的农产品,可以考虑使用中间商。

  (5)新产品。为尽快地把新产品投入市场,扩大销路,生产企业一般应重视组织自己的推销队伍,直接与消费者见面,推介新产品和收集用户意见。如能取得中间商的良好合作,也可考虑采用间接销售形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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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破解有方
应更好地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知识(一百一十二)
东方城乡报新主体·解读B05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知识(一百一十二) 2020-02-11 2 2020年02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