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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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1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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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儿童学前教育需“村园共育”
  □杨晶茹

  留守儿童是当前农村较为普遍的现象,其教育问题是关系留守儿童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其中也包括学前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要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村教育。幼儿园课程是提升幼儿园教育质量的途径,而课程的有效实施需要幼儿园与农村社区力量的双方协作。

  在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身边,而看护人又是隔辈人或其他血亲,“家园共育”对他们来说是陌生的字眼,留守儿童的“家园共育”往往名存实亡。再加上农村师资力量薄弱,所以,我们应该充分调动农村社区力量进行“村园共育”。

  所谓“村园共育”,实际上是教师和村民在幼儿园、农村两种环境中对留守儿童进行的共同教育。实现“村园共育”,应充分利用农村特点,建立学习共同体,向农村人口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性,给予教师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教师、村民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加强教师之间、村民之间、教师与村民之间的相互沟通,将生活与教育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村园共育”有利于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科学、经济的教育环境与教育资源,有利于贯彻“生活即教育”的教育理念,从而真正实现让每个孩子在家门口都能上“付得起”的好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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