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联社以及农机作业、维修等服务主体,大力推进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订单作业、土地托管、土地流转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大农机合作社扶持力度,引导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按照“五有”、“五化”标准加快建设改造步伐,建立合理公平、效率优先的分配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积极争创国家和省市县级示范合作社,符合“五有”标准的农机合作社总数达到20个以上。张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