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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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18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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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秩序呼唤精英回归
  □半月

  中国传统社会治理模式并不把公权力视为唯一的力量,历史上除了少数时期,往往只把政府设到县一级,而将广阔的基层置于一种自治状态中。这种以乡村精英为主体的治理模式成为乡村社会治理的基本机制。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农业集体化时代的终结,国家与乡村的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社会逐步向村民自治秩序转化,乡村治理面临新的局面。应对这一局面,需要新的经济基础、组织基础,也需要建立在优秀传统文化上的道德基础,而乡村道德秩序重建,离不开新乡村精英群体。

  新乡村经济精英作为改革开放后率先致富的群体,其中不少人对乡村道德秩序重建特别是民主政治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但诸如贿选、假公济私、将集体资产垄断经营等问题也层出不穷,如何将经济精英塑造为德才兼备的新乡村精英是一个新课题。

  新乡贤在许多地方成为乡村道德建设的精神引领。新乡贤文化的核心是文明进步,其影响力很大程度上体现在道德与法治层面。

  新乡贤群体既包括土生土长的德望长者、乡村文人,也包括返乡的退休干部、老党员,还包括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这些外来的“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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