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沪郊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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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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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的公示
拟认定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名单
  为进一步促进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本市开展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5〕373号),经区县农委审核和推荐,市农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为沈国民家庭农场等106个家庭农场基本符合评定条件,拟评定为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16年1月21日-2016年1月27日)。如对上述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农委市场信息处反映。

  联系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2109室  200003   联系人:梁婷  联系电话:021-23119592

  上海市农委市场信息处

  201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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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上海市示范家庭农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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