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新主体·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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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04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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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头企业挑大梁作用日益明显
  目前,山东省各类产业化组织发展到2.2万家,其中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9004家,龙头企业已成为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主力军。有50%以上的大宗农产品被龙头企业收购、加工,有70%以上的鲜活农产品主要由各类产业化组织加工包装外销。同时,在各类产业化组织的带动下,农业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水平快速提高,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3100多家龙头企业建有通过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

  利益联结机制更加紧密。龙头企业通过合同、股份合作、订单等方式与合作社、农户以及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等建立了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目前,全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1820万户,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量达到1080万户,增收总额268亿元,人均增收2480元。同时,龙头企业提供社会就业岗位259万个,工资总额514亿元,人均年工资2万元。

  集群集聚效果日益突出。近年来,随着山东省十大产业振兴计划的实施,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发展了一大批由龙头企业集聚形成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了粮油、果菜、畜禽、水产、林木花卉等优势产业带。目前,全省有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6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量超过10家的县达到17个。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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