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中央确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陕西省相应大幅上调了扶贫标准,并确定了今后10年陕西省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即确保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有保障;确保贫困地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发展差距拉大趋势逐步扭转。
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