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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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出台《上海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上海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方案》
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守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记者 王平

  乡村全面振兴是上海这座超大城市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空间,具有独特意义。在“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上海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上海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大都市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格局,打造“侬好,检察官”检察护农品牌,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下沉基层、服务“三农”,努力在保障农业产业发展、守护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维护农民权益福祉等方面取得工作实效。日前,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方案》,并介绍相关专项工作。

  根据此次出台的《方案》,全市检察机关将聚焦“农业、农村、农民”三大领域,细化落实11项检察服务举措。

  聚焦农业创新产业振兴,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惠农政策落地、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四个方面”工作。包括: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大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围绕种业振兴、智慧农业,为涉农科技型企业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助力上海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农业科技高地;护航农村集体“三资”安全,从严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依法打击以乡村振兴为名实施的骗取贷款等犯罪;促进“菜篮子”产业发展,强化消费环节法律监督,协同开展网络平台和线下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问题整治,确保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安全到达城市餐桌;围绕耕地撂荒、固废污染、高标准农田建设、乱占耕地建造非住宅类房屋等重点问题,探索数智赋能农田保护,护航粮食稳产保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

  聚焦农村优质空间提升,重点关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改善人居环境、保护乡村历史文脉、维护农村治安稳定“四个维度”。比如,依法打击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侵害涉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支持农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江十年禁渔,切实守护乡村净土;传承“沪派江南”特色,加大对传统村落、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在乡村建设中破坏历史格局风貌、擅自拆除损毁历史建筑、非法砍伐移植古树名木等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力度;建设平安法治乡村,重点关注农村多发扰序类犯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关口前移。

  聚焦农民权益福祉保障,将重点做好农村特殊群体保护、司法救助帮扶、基层社会治理“三件事”。比如,从严打击针对农村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各类犯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筑牢农村稳定根基;增强农民法治意识,坚持把加强基层法治建设作为农民权益保障的基础性工作,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打造涉农普法宣传品牌,提升农民群体幸福感、满意度。

  为更好落实上述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将集中资源优势推进“数智赋能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保障‘三资’安全,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检察蓝’护航乡村‘新经济’发展”“检护‘菜篮子’安全 食安护万家”“检爱‘童’行 共‘沪’未来”等六个小专项行动,结合各涉农区特点优势,打造检察护农子品牌,专项牵引、因地制宜,做深做实检察护农工作,力求体现本地特色、回应实践需求、提升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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