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捞油水、套资金”型。各地政府为扶植合作社,会在市场准入、财税补贴、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一些动机不纯的农民、农资经营户、涉农企业或公司为了拿到政府补助、骗取扶贫资金、享受政策红利,就成立一个合作社,却没有心思考虑合作社的真正发展。
二是“粮草未备、兵马先行”型。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具备人才、资金、优势特色产业等资源。一些农村缺乏各类资源,即使面临农产品特色优势不明显等现状,仍然要求基层成立合作社,合作社发展自然不容乐观。
三是“栽盆景、堆假山”型。一些地方政府为完成脱贫考核指标,或者出于政绩宣传的考虑,盲目追求合作社成立的数量、农民入社率,催生了一批“要我发展”的合作社。再加上一些地方合作社办理门槛很低,随便拉几个人,到工商部门一登记,就可成立合作社。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对发展好和规范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了要求。
此次针对“空壳社”进行专项清理,就是针对各类问题,分类处置、对症下药,注销一批、规范一批、引导一批、服务一批,让“合作”不仅仅体现在墙头、表现在纸上,让更多具有“实料”的合作社出现,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真正成为帮助群众致富、助力乡村振兴的有力载体。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将对“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涉嫌以合作社名义骗取套取国家财政奖补和项目扶持资金”“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线索”“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变相高息揽储、高利放贷和冒用银行名义运营等”等六类合作社进行清理。方案要求部级统筹推进、省级加强指导、县级组织落实、各部门加强协同,对问题合作社进行摸底排查、精准甄别、分类处置、严格依法惩处。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方面应做好“空壳社”清理,同时,应让合作社真正发挥作用,建设好合作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要求,发展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作用。对于合作社的建设要做好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真正把运行规范的合作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发挥好示范合作社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同时,注重加强合作社人才和智力支撑,努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合作社队伍。让合作社成为“实实在在”的合作社,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发挥实效。韩冰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