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工商局对黄浦、虹口、闵行、奉贤、松江等5个区的21家经销企业经销的电热暖手器的质量进行了监测,涉及产品主要为硬性(俗称电热水饼)和柔性(俗称电热水袋)电热暖手器两类。经检测,有20个批次不合格,其中19个批次存在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结构、元件、输入功率和电流以及标志和说明等。
监测结果显示,20个批次不合格产品采用了国家标准明令禁止的电极加热方式,这种电热暖手器内没有加热元件,而是采用电极直接加热液体,没有做到水电分离,一旦热水袋发生破裂,袋内带电的水或盐外漏,极易造成触电事故。此外,这类产品缺少应有的防止气压过高的保护装置,一旦暖手器内压力骤增,电暖袋就成了一个“定时炸弹”危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此外,19个批次没有安装保险丝,14个批次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17个批次产品无铭牌标识,无相应的警告语。
电暖宝虽小,安全问题却不容忽视。市民购买此类商品时,应去正规商场,选择有检测合格报告的电热暖手器,且铭牌标识齐全,同时可在商场进行试充电,如果在充电过程中,若袋身明显肿胀如气球,袋身温度烫手,则不要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