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如何积极探索适应上海特大型城市特点的社区建设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改善社区公共服务,增强社区管理能力,激发城市创造活力,确保城市和谐稳定,始终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此,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就加强新形势下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当前,上海经济社会正发生深刻变革,社区在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加显著,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人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需求也更加迫切。社会管理工作的重心在社区,力量源泉在社区,成效也主要体现在社区。因此,加强新形势下社区建设,对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加强新形势下社区建设,必须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三是坚持共同治理与居民自治相结合,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体制框架下,从街道(镇)和居(村)委两个层面推进社区建设。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针对不同类型的特点,创新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地解决制约社区发展、影响社区稳定的突出问题。
总之,社区建设工作要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加快创新社区服务和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群众满意、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