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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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相关负责人谈《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 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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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9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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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 助力大都市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
《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 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

  为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力大都市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供给,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业现代化发展 推进农业生产配套“点状供地”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于2024年4月3日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以“上海2035”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以有效解决涉农企业和基层政府急难愁盼为目标,切实加强农业生产点状配套设施的规划引领、资源保障、流程优化、技术服务和政策创新,着力构建全周期贯通的规划资源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配套项目落地实施的综合保障能力,深化巩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农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战略、功能定位、产业准入、空间布局和用地需求。强化空间规划保障,统筹各类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空间,节约集约、高质量落实空间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的统筹利用,强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配置保障,分类办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手续。明晰用地条件,以项目区为单位统一供地,项目区为单一地块的,设施农用地应签订用地协议、办理备案手续;建设用地可以单宗地块供地,项目区为多个地块的,可结合项目实际组合供地。简化审办手续,统一各类用地管理层级,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办事权,分类简化竣工验收手续及其办理程序,加强测绘调查、数据更新技术服务保障,缩短建设周期,降低企业负担。全过程监测监管,优化以项目区为单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落实土地需整体持有的工作要求,畅通项目退出及续期管理,促进存量设施改造升级和整体优化更新,落实多级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全过程服务式监管。

  (来源:上海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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