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玉露
“我们小区附近经常有人焚烧垃圾,气味十分刺鼻,希望你们能够过来管管。”近日,宝山区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市民反映,称在共和新路一小区外部垃圾临时堆放点,经常有人员和车辆在里面焚烧物品,现场火光冲天,烟尘极大,不但造成了空气污染,还极易引发安全隐患。
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派执法队员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经勘察,该垃圾临时堆放点留有黑色焚烧后痕迹,更让执法队员关注的是,该垃圾临时堆放点旁边就是高压线塔,一墙之隔的地方还有一大片绿化树林,这种露天焚烧行为如果不及时制止,后果严重。
在了解完现场情况后,执法队员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对该处增派了管控力量,加强巡查固守以防止再次发生焚烧行为。并积极与高境派出所联勤联动,调取案发当天的电子监控,经过一系列缜密的信息比对和固定,终于将违法当事人找了出来。当事人因在露天焚烧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露天焚烧的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在接受了执法队员的批评教育后,当事人也深刻认识到了乱焚烧的危害严重性,承诺今后此类事件不会再次发生。
下一步,高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强化市民保护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坚决对露天焚烧行为说“不”,同时,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及居民区等单位,加大对乱焚烧行为的执法监管,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健康、宜居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