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人物观点
作者简介
刘明月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汪三贵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
[核心提示]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面临城乡要素流通不畅、乡村产业体系构建不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存在短板、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制约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进而影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
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我国进入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新发展阶段,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成为新阶段全国上下为之奋斗的目标。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显著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化。共同富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一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中,以更好地满足全体人民在经济、文化、生态等方面的需求,推动整个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共同富裕旨在解决新发展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缩小城乡、区域和收入“三大差距”。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其中不平衡发展主要表现为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和收入分配不平衡。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解决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促进经济社会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发展。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以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既是遵循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必然之举,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业农村领域表现尤为突出,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就是乡村发展的不充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缩小城乡发展差距,重塑工农关系,成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
整体来看,共同富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目标,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和必经之路,两者相辅相成。首先,共同富裕目标引领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必然成为实施乡村振兴的目标指引和行动指南。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的“两步走”具有内在一致性: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迈出坚实步伐,那么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取得决定性进展,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实现;到2050年,我国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基本实现共同富裕,那么乡村必须要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其次,乡村振兴战略旨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共同富裕是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短板和弱项仍在农业农村,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整体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就是以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而推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再次,乡村振兴战略旨在解决城乡差距问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共同富裕着力解决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问题,以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之一是缩小城乡差距,不仅要增加农民收入,更要追求和实现农业农村的全面发展,以推动城乡共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战略通过缩小城乡、收入和区域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进而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第一,乡村振兴战略旨在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能有效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新发展阶段制约我国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短板,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等举措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基础设施差距、公共服务差距和收入差距等。第二,乡村振兴战略能有效改善乡村居民之间的收入不平等问题,进而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精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最大回旋空间在农村。乡村振兴战略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发展乡村产业、常态化帮扶等措施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对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乡村振兴战略能有效缓解不同地区乡村发展的不平衡问题,进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区域差距不仅表现在东部发达地区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城市之间的差距,农村之间的差距更为明显。
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的主要难点
城乡要素市场存在制度壁垒,双向流通不畅。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导致城乡间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大多单向流动,并未遵循市场配置规律,限制了乡村经济发展的活力。第一,劳动力要素流动仍存在隐性壁垒。由于缺少城市户口,导致农民工很难享受城市提供的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这就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造成了隐性壁垒。这种“不完全性”的城镇化,不仅制约着城镇化的质量,也给进一步发展积累了一定的风险。第二,农村土地制度不健全抑制了土地要素市场的活力。如农村土地产权配置导致农民宅基地无法顺利入市,即便现在部分地区开始探索农村宅基地入市也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交易,造成农民无法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土地的出售、抵押等财产权益,也带来了很多地方出现大量宅基地荒芜或闲置问题。
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不完善。乡村产业是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虽然欠发达地区在脱贫攻坚期间培育了不少扶贫产业,但大多起步较晚,且基础比较薄弱,还未形成成熟的产业体系。第一,欠发达地区产业短期化、同质化现象明显,难以满足持续性、多元化发展的目标。脱贫攻坚期间,欠发达地区政府多倾向于选择短平快的产业扶贫项目,对市场评估、产业遴选、合理布局、差异化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难以兼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来,欠发达地区也在积极调整产业布局,科学规划产业发展,但由于基础比较薄弱,资金、科技等要素支撑不足,创新意识不强,导致大部分产业仍集中在食用菌、茶叶、药材等品种上,同质化现象严重,易受市场风险影响,可持续发展不足。加上农业观光、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较为缺乏,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第二,乡村产业链条较短,产品附加值不高,融合层次较低。现有乡村产业普遍规模较小,产业化经营程度低,大部分产品以原始状态直接进入市场,就算有部分加工厂也停留在初级加工状态,深加工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不充分,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咨询等服务较为缺乏,产品销售也主要停留在本地市场。整体来看,大部分乡村产业的产、供、销处于不对称的分离状态,未形成一体化的融合式发展。第三,新型经营主体发育不足,示范带动作用有限。由于农户直接面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逐渐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带动主体。然而由于欠发达地区资本、技术、人才等相对缺乏,仓储物流类和冷链运输类设施发展滞后,激励政策不足且机制不完善,难以培育与引入更多优质的带贫主体,尤其是经济效益高、带贫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乡村基础设施配套不充足,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共同富裕的动力引擎。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水、电、路、气、房、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改善,但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来看仍显不足。另外,农村地区生产性基础设施仍相对薄弱,尤其是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农业方面落后于发达国家。
城乡收入差距仍处于高位,且乡村内部收入差距更为明显。经过脱贫攻坚,农民收入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2013—2020年,农村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8.90%,比城镇居民高1.43个百分点。但是农民收入与城市居民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而且农民收入表现出明显的区域差距和组别差距。(摘编自《中国乡村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