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英
70后的人,未来不是让他回到县城和镇,这些人应该“落”在他的就业地,乡村未来是真正成为寻找乡愁的地方。
不要去动现有的村落,这是农民的资本积累。农民过去几十年在城市挣钱盖的住房,就是他的资本。但是,在整个村落的空间结构下,可以试行按时点的存量和增量的制度调整。
比如:从70后这一拨开始,以后不再在原来的村落分配宅基地;村庄新盖房,不要在原来的村落盖,而是在乡村适度的聚居区形成新的聚落——我是这个村某个小组的,但这个小组不再给宅基地,而是在一个适度的村落聚居的地方——通过规划,比如三个小队可能形成一个村落,给他宅基地的资格权、有偿取得,进行村庄规划,形成有序、有公共服务、提供公共品的村庄聚落。老房子,如果再重新翻建,对不起,不能在原村落继续盖了,您的宅基地置换到新的村落,到那儿去盖。但不要做那种行政性的大集聚,不要发生以镇为单位的集聚——不要把人都聚在镇和县城,而是聚在适度的村庄。已经市民化的人口,未来回来找乡愁,可以有偿配置宅基地。另外,村里原来已经有房的,房子用到一定年限以后,把宅基地置换到这些聚落。
这样村落聚集地适度调整后,村庄的形态,就从原来农耕的村落形态形成适度的集聚,公共服务也可以提供,乡村的养老问题也可以解决。现在老人在农村,找不到人。不仅仅是跟他在外边的儿子、儿媳妇联系不上,可能隔三五家才有一个老人,人都喊不着。但适度集聚以后,这些老人基本都在一个聚落里,在这些集聚的村落提供养老设施,老人问题也解决了。
(摘编自《乡村振兴大政要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