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人物观点]
作者简介
朱启臻
中国农业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核心提示]
农业和农民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农业是离不开农民的,只有农民能够种地。那么其他人能不能种地呢?理论上不可能,现实生活中也不可能。因为我们说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农民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的主体。
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
中央文件里面对农业现代化的表述写得很清楚,比如用现代的机器来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来武装农业,用现代的组织形式来经营农业,用现代的理念来引领农业。这些理念应该是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发展的、绿色发展的。
农村的现代化包括很多方面,水、电、路、气、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要现代化,老百姓的住房和生活方式也要现代化,乡村振兴其实就是实现乡村现代化的过程。
现代农业和现代农村应该是什么关系?我们考察乡村的成长过程就知道,乡村之所以产生,就是由于农业生产的存在。在游牧时代,老百姓赶着牛群、羊群,逐水草而居,没有固定住所,所以不存在村落;有了农耕文明,农业生产依赖于土地,而土地及土地上面的作物是不能移动的,人们一户一户定居下来就形成了村落。在村落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首先就是要适应农业的生产、遵守近地原则,便于照料农作物和饲养的牲畜。再如庭院经济,在房前屋后可以种瓜种豆、养鸡养猪,还可以发展编织、酿造、织布、印染等手工业,都依托于村落的形态。
如果我们不清楚村落和生产的关系,破坏了村落,生产就会遇到麻烦,这是村子对农业的影响。我们还可以看到村落对耕地保护的重要作用,外国人到中国以后,除了看长城很惊奇,看到中国的农业也很惊奇,惊奇的是中国老百姓种地,越种越肥沃。我们几千年的农耕文明没有使土地变得贫瘠,这就是中国人的生存智慧。
以乡村为圆心,画几个同心圆就会发现离乡村越近,土壤越肥沃:近处是菜地,用来种菜;再远一点,良田;再远一点,村落够不着的地方,地荒了,只能种草、种树。村落的这种半径是根据生产力的水平和老百姓的活动范围来决定的,所以村落对农业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农业和农村的关系相较于传统社会是不是发生了变化?实际上农业和乡村的关系依然没有变化,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让它更现代化,因为农业的生产特点并没有变化,它有生命性、周期性、季节性。作物有生命性,需要人照顾,下雨了,作物需要灌溉,农民把水引到地里去;发洪水了,作物需要防涝,农民又把水排出去。农民在灾害天气下是往地里跑的,不像城市人往屋里跑。
今天的乡村要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可能不一定家家户户都继续养鸡养猪,我们可以建家庭农场,在农场里种养是结合的;也不一定晾晒,可以在村里建统一的烘干设施和设备,为农民提供服务。但是农民还是一定要住在离地最近的地方,这样土地才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农业生产才能够保持高效。农民无论处在大平原还是丘陵,哪怕大平原里面有一大块地,也会在地的某个位置上建一个临时住所存放一些农具,这就是人和土地的关系。
现在中央提出要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和乡村车间,手工艺的发展在很多地方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它是依托于村落的,没有村落,我们哪有这些手工业的存在?我们现在强调文旅农的融合,发展融合产业同样需要村落,没有村落,我们到哪去?旅游、休闲、民宿……在楼上还有民宿发展的空间吗?不可能。所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村,依然离不开农业和乡村的这种密切关系。
农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
农业社会学其实探讨的是农业的本质问题,农业和政府的责任,农业和农民的关系,以及政府和农民的关系。农业和农民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什么是农民?靠种地来取得收入的人是农民。农业是离不开农民的,只有农民能够种地。那么其他人能不能种地呢?理论上不可能,现实生活中也不可能。很多人认为现在我们老龄化了,很多人不种地了,能不能把土地流转给工商资本和企业,由企业来种地,其实不现实。因为我们说农业的特点决定了农民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的主体。
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农业的劳动对象都是有生命的物质,它不是工业的矿石、钢铁。既然是有生命的东西,它就需要高度的责任感,要对劳动对象负责。只有农户自己给自己干才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风险最小的劳动方式。为什么我们中国农村的改革1978年从小岗村作为标志性的包产到户开始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其实包产到户就是把土地给农民,自己给自己干,愿意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就迸发了极大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短短几年时间几亿贫困人口脱贫了,有饭吃了。这个规律直到今天也没有发生变化,只要农业特点不变,农业和农民的关系就不会发生变化,所以农户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
今天我们要想给农民讲科学技术,已经见不到80年代那个场面了。那时我们讲怎么施肥、怎么灌水、怎么增产,农民如饥似渴地来学习,一个教室里坐着很多人,连窗台上都趴满了人来听课。今天我们要讲这些东西,可能得靠物质刺激,因为小农户采不采用科学技术,对自己的收益微不足道,对他们形成不了刺激。
有没有一个现实的可以解决问题的措施?有,中央文件写得很清楚,以农民为主体,谁的花椒给谁,种花椒采花椒是农民的事情,别人都干不了,只要这个花椒能赚钱,农民夜里不睡觉都可以把它采下来,这就是农民。企业干自己该干的事,比如说收农民的花椒,加工打造品牌,出口到全世界,获得比较高的利润,保护农民的利益。我们组建合作社,也可以按照交易额再把利润返还给农民,这样就形成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一种衔接。
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创新
要解决目前小农户在农业经营中存在的老龄化、兼业化问题,组织创新很重要。但是任何的创新都不能违背农业的特点和农业发展的规律,这个规律就是我们经过几十年苦苦探索总结出来的农户经营。农户经营遇到问题了,不是要消灭农户经营的基础,而是坚守基础,在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进行创新。
有人说我国人多地少,家庭农场不可能实现,那是他不知道什么叫家庭农场。首先家庭农场是以自家的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打工农业是不可持续、成本不可控的农业形式,家庭农场是自己给自己劳动,不是给公司打工,坚持了农民主体。
家庭农场有几个特征:第一,自己给自己劳动,不雇工;第二,充分就业,不用去兼业,一年都有事干;第三,主要收入来源于农场的经营,收入还比较高。符合这三个特点,就是家庭农场。有人问我多少亩才是家庭农场?符合这三个条件没有下限,夫妻两个人就种两亩地,建两个温室大棚,自己给自己劳动,一年都有事情做,每个大棚收入四五万,两个十来万,比打工强,还不用背井离乡,这就是家庭农场,小微家庭农场。
未来的现代农业的基本组织形式一定是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有很多优点,农户的优点它全继承了,它就是一个扩大版的农户。原来我家里有2亩地、5亩地养活不了全家,现在有50亩、100亩、200亩、1000亩了,就有了适度的规模。
有了家庭农场以后,人们对土地和种田的态度发生变化,比如对科技的需求增加。一个农民有几亩地的时候无所谓,当他有了200亩地的时候就会四处来寻求科学技术,这就是家庭农场和传统的小农户的一个区别。
但是家庭农场也会存在问题,像卖难、农资成本过高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通过什么来解决?通过更高一级的组织形式——合作社来解决。现在小农户加入合作社的动力不足,两亩地加入什么合作社,但是家庭农场就不一样了,他们组织起来可以保护自身利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合作社就有了微观动力。我们把成千上万的家庭农场组织起来,合作社就真正地实现了农户和市场的衔接,可以统一采购农资和机械化服务。面向家庭农场,规模效益就出现了,还可以打造品牌、搞加工业,使产品增值,把利益返还给农民,这样一个组织形式应该是未来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摘编自《新三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