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基层干部的休假难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存在的现象,这固然与当前工作任务多、要求高有一定关系,但目前在网络舆论领域较为盛行的“996”、“白加黑”的“加班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基层的工作方式,让很多原本可以通过提升效率来完成的工作,变成了要通过加班和“人海战术”来完成,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的导向。
在基层工作中盛行的“加班文化”,简单来说无非就是通过“人海战术”和延长工作时间的方式来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而某些领导也把能不能加班、愿不愿意加班作为衡量一个干部品德、干劲和工作态度的因素,继而就产生了“别人都加班不加不好”、“休假就会误事”的观念。
人手少就该适当增加编制补充,职能多就需要合理调整内设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职责……总之不应通过倡导加班来“解决问题”,因为这不仅有违人情甚至还可能涉嫌违法。就拿前一阶段关于“996”工作制的讨论来说,一件明显违法的事情,却被披上“奋斗的外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被认可,这让《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明文规定情何以堪。更何况作为基层的政府职能部门更加应该带头遵纪守法,基层干部要增强法治观念,让合理的休息和休假成为一件理直气壮的事情。
从实际的效果看,我们对于干部的考核标准也应该是“工作实绩”而不是工作时间,加班和爱岗敬业不能简单画等号,表面的忙忙碌碌也不能代表是在真的“用心工作”,由此来见,基层的“加班文化”之风确不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