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肜新春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副研究员
[核心提示]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其发展并不均衡,农村内生增长动力的培育和发展亟待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以创新思维合理利用新动能发展新业态,夯实向农业现代化迈进的体制基础,增强国际竞争力。在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不仅不能缺位、失位,而且需要发挥主力军、压舱石的重要作用。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时不我待
第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分”的潜力释放将尽,“统”的作用有待发挥。毋庸置疑,我国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民工资性收入已经超过种植业收入数倍,在“四化同步”的目标面前,包干到户难以完成农业现代化的历史使命。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权重差异如此巨大,对现代化的贡献如此不同,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向国有企业看齐,加大改革力度,必须大发展、快发展。
第二,要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自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小康社会”的发展理念以来,我们在共同富裕的探索之路上取得了长足进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800多亿元,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人,易地扶贫搬迁830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政府是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完成精准扶贫工程的: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考虑到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的村庄不过40%左右,那么包括贫困村在内的其他村庄,如何提升其内生发展动力?从目前来看,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一个重要的政策选项。这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减少相对贫困人口的发生十分重要。
第三,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国内外压力增大。加入WTO后,面对国外农业的规模化优势,中国分散化经营的农户经济承压日重,农产品的供求结构失衡、阶段性地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并存、部分农产品的价格国内外出现倒挂、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农民增收难度增加等问题突出。而我国土地规模化经营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完成。靠不断提高粮食收储价格增收有WTO黄箱政策约束、用工业化城镇化吸纳农民转移就业增收已无操作空间,有鉴于此,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就成为一个可能的政策选项。
第四,重塑乡风文明。由于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农村老龄化比城市更加严重。相对于城市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农村文化生活可谓匮乏。由于受活动经费、有效组织的限制,正当的文化活动被不良的风气取代,赌博之风盛行,礼仪道德滑坡。只有通过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成立相应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才能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增强农民的归属感,才能弘扬正气、摒弃歪风,实现村庄的“德治”。
农村集体经济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我国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对于发展国民经济曾做出过突出贡献,在村庄治理、文化组织、道德整肃等方面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只不过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各经济体发挥的作用不同,产生了相对差异的发展效果。
第一,中央一号文件和涉农政策准确定位了农村集体经济服务功能。为了解决农村经济的效率问题,以三级集体所有为特点的人民公社逐渐解体,被包干到户的承包经营替代,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集体经济以“土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形式获得新的生机和活力。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农民享有集体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承担起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协调等职能。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户提供服务的要求。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推进集体经营与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的共同发展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第二,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创新适应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集体资产所有权的保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
第三,乡镇企业部分承载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样式和探索。农业中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这是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农村改革中,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了乡镇企业这种植根于农村、离土不离乡的非农产业,为农村开辟了广阔的生产门路,大量吸纳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乡镇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为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形成和壮大提供有效的借鉴,在合适的土壤培育以及相应的政策支持下,农村集体经济仍然具有无穷的潜力和生机。
第四,乡村振兴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抓手。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即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三农”问题也不能彻底解决。2030年,我国的城镇化率预计达到70%,此后,农村常住人口还会高达4亿人,务农劳动力还会高达1.5亿左右。在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过程中,农村集体经济不仅不能缺位、失位,而且需要发挥主力军、压舱石的重要作用。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要有创新思维
第一,借鉴国企改革经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存量要改革,增量更需改革,走渐进性发展道路。有学者认为,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很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并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成员收入提高和民生改善,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好的村庄,要完善治理结构、增强监督作用。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的地区,可以从增量入手,以财政支持资金扶植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构建,整合财政支持“三农”资金,形成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增强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造血”功能,形成合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开始承接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借鉴国企改革的思路,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成提供很好的方案。农民可以以个人劳力入股、村集体以资源入股、吸纳外来资金入股等形式,形成合理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供给侧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选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目前看,承包分散经营的政策在很长一段时间需要保持,只有以合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弥补规模劣势,提升耕种效率和产品竞争力。在乡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一个可能性选项就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构建,这样才能缓解农民的就业压力和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以农村土地要素等资产为依托,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成、完善和对接。通过财政贴息、税收减免、利率优惠等方式,创造社会资金全面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环境,改变单纯依靠地方政府财政投入的局限。鼓励支持商业银行到农村开展信贷业务,积极开发和推广“三农”金融产品,放宽涉农资产抵押限制,赋予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能,增加对村集体信贷投放。以服务农村经济为职责的农发行为例,它除了保证粮食收储任务外,存在大笔资金因为没有合适的农村集体经济对接,无法进行放贷,对各种各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立望眼欲穿,其涉农贷款的利率优势往往因地方政府配合度不高难以落地。如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贷款主体,地方政府需要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
第四,健全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出台《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该法的制定和出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村民委员会代行其职能的扭曲行为,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生存运作的空间,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权和村委会的监督权合理分置,有效运行。为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