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干部是离群众最近的干部,是连接干部与群众的关键一环,这一环出了问题,干部在群众心里的印象会大打折扣,甚至会破坏干群关系。
一些地方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村一级也没有比较完备的村级管理制度 ,监督约束机制在执行上力度还十分软弱,对很多“村官”来说基本上是形同虚设。加之村级特定的环境原因,村干部变动频繁,帐目交接不清,谁当干部谁管钱,帐目设置不够规范,财务审批不够严格,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所有支出全凭一人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在农村受传统宗族观念和家长作风影响,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都是本村大姓人氏担任,有的支村两委成员都是一个家庭的,大权集中在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手里,这些“村官”大小事情由其说了算,权力的过度集中使他们作案时有恃无恐,使他们独断专行,使他们贪婪无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好的发展环境,更需要廉洁的村务管理环境。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在坚持依法打击“村官”犯罪的同时,要主动做好“村官”腐败的预防和遏制工作,保护好村干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