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新旺村作为全区三个试点村之一。在村两委班子的共同努力和全体村民的支持与配合下,经过对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理、核实和对社员、农龄的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新旺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净资产为813.10万元,社员2363人,共有农龄43679.5年。
本届合作社通过选举产生了47名社员代表和4名理事会成员、5名监事会成员。理事长周惠根说:成立经济合作社,主要是对集体金融性收入让老百姓得实惠,每年有分配。以前集体是在账面上的,金融收入归村里所有,现在金融性收入归社区合作社。通讯员 张木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