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连明 通讯员 陈集慰
本报讯 日前,崇明县人民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高效生态农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共计5个方面28条,主要涉及确保地产农产品有效供给、鼓励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特色农产品对接上海市场、鼓励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鼓励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等方面的内容,从而使广大农民群众搞好农业生产的劲头更足了。
该县为鼓励农村土地规范流转,对组织协调流转双方进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给予每亩60元的工作补贴。其中县财政承担每亩30元,乡镇财政承担每亩30元,分三年兑现。为鼓励发展白山羊产业,根据白山羊发展规划,在该县范围内合理布局建设若干个白山羊良种扩繁场和肉羊场,对新建300头以上的白山羊规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贴,扩繁场补贴15万元/个,肉羊场补贴10万元/个。为借鉴“南湖模式”,推进生猪散养户治理,该县对中小型生猪养殖户沼气工程点周边农户提供沼气的供应方实施补贴。在前几年惠农政策兑现过程中,发生过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该县在新政策中明确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一律取消相关的各类补贴。
为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崇明生态岛建设,加快发展崇明特色农业,该县在新一轮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中,使扶持对象更加明确。新规定扶持对象为注册并落户在该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的企业、合作社、协会、研究所以及当地农民;使“三品”认证的扶持更具合理性。原规定只是对初次获得认证的进行补贴且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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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对初次认证的补贴有所调减,对到期续转也给予了一定补贴;使农产品营销补贴操作性更强。由于三年来这类补贴逐年大幅增加,且有些规定不够完善,故取消了“对营销单位在上海销售崇明农产品年售额在30万元以上的,实施3%的补贴,150万元以上的给予6%的补贴”,新增了标准化菜场租赁摊位的租金补贴;新规定对商品蟹养殖规模也作了调整,由50亩提高到100亩。
据统计,去年该县农业补贴资金共计达7682万元,其中根据市政策性需要县财政配套资金约有5216万元,包括粮食综合直补、绿肥种植、蔬菜直补、机插秧、果蔬冷链以及一些重大项目扶持等;县级财政直接用于鼓励特色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对接上海市场、绿叶菜生产等补贴资金2466万元。通过各项惠农政策的扶持和带动,有力推进了该县高效生态农业的发展。去年该县完成了6亿斤粮食生产任务,努力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农产品在市区营销额达5.5亿元,农产品“三品”认证率名列全市前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