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市场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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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21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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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皖北粮商渴望被当作平等的市场主体对待
  当下,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国出现了大量个体私营粮食收购、贮存、运销和加工的市场主体,他们凭借其经营上的低成本和方式上的灵活性,成为粮食流通市场中的生力军,是国有粮食流通主渠道的有益有效补充,受到种粮农户的欢迎。他们的生存发展状况究竟如何呢?王桂夫是皖北的一位私营粮商,他的粮食生意做得不小,但生存得也很艰辛,在外运难、贷款难等难题之外,最大的困难是他还受到当地粮库和有关部门的“打压”。

  王桂夫说:“去年我国粮食实现‘八连增’,粮食大丰收,我特别高兴,因为我有粮食收了。正当我准备大干一场时,可是县里有关粮食部门给我当头一棒,不让我收!”说起自己的遭遇,王桂夫大声呼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后,我们个体私营粮商得到很大发展,坦率地说,我们个体粮商走村串户上门收粮,出的价一般都比粮库要高,受到农民欢迎。再说,我们和粮库都是粮食流通体系的市场主体,都在为粮食安全工作作贡献,理应得到公平对待。”

  王桂夫是安徽省灵璧县虞姬乡霸离村人,从事粮食购销工作22年,现拥有一家粮油工贸公司。主要从事粮食购销,年购销小麦、玉米等7亿多斤,大多销往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福建等地,同时还吸纳本地劳动力60多人就业,员工人均月薪2000多元,为当地农民就业做出了贡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来,王桂夫的生意不断做大,“与粮库‘坐堂经营’的收购方式相比,私营粮商更受种粮农户欢迎。”王桂夫说。不少当地的农户也证实了这一点,绝大部分的农户表示愿意将收获的粮食出售给私营粮商。

  但是,在去年这个丰收年里,王桂夫收粮却一度被当地有关粮食部门阻止,不让他收购粮食。背后是什么原因呢?王桂夫分析说:“直接原因是粮库‘托市价格’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农民不愿意卖给粮库,导致县里的储备粮库收购不上来粮食。而我收购小麦时,每斤高出最低保护价3分钱,农民当然愿意来我这里卖了,高峰时我一天都收100多万斤。不让我们私营粮商收粮,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私营粮商影响了各级粮库的企业利益。”王桂夫说。据了解,每斤托市收购粮除了2.5分钱的收购费用外,国家还向收储库点支付3.5分钱的保管费,以及0.05分钱的监管费用。算下来,每斤托市收购粮能得到6分钱的国家财政补贴,这对各个粮库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收入。

  “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完善‘托市收购’政策,一方面大幅提高保护价,让亿万种粮农民受益;另一方面也要落实好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我们不奢望享受财政补贴,请把我们当作一个平等的市场主体对待。”王桂夫呼吁。            

  李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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