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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曹路镇挖掘文化项目 推动区域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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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31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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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曹路镇挖掘文化项目 推动区域文化发展
“非遗”项目《花篮灯舞》受喜爱
  【视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什么能传下来,千古不绝?就在于有灵魂,有精神。保护、创新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但能够使当地的百姓找到认同感和历史感,更能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浦东新区曹路镇近年来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挖掘了不少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项目,注重区域文化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花篮灯舞》就是其中之一。

  《花篮灯舞》是流传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地区的一个民间舞蹈。

  它源自民间一种祭祀仪式《九幽灯》中的“穿灯”一节。“穿灯”成形于民国初年,起源则出自清初的道教法事“九幽灯”,计三百余年历史,“穿灯”主要流行于浦东洋泾、高桥、杨园、龚路、顾路、合庆及零星散布于上海其它区域。

  “穿灯”初期称“小穿灯”,动作简单。后出于生计,民间舞蹈形式逐年丰富,不少演变为演戏一般(当地称为“道士戏”)。

  “穿灯”表演人数为九人。表演时,八个护法道士,身着黄色或黑色道袍,头戴道帽,脚穿布鞋,手持八盏半园形的六角阳台荷花灯(似庙里的香炉),在领舞师的指挥下,穿越放在地上四角的四盏瓶式“牡丹花灯”,完成一系列动作。

  初期“小穿灯”时,仅用打击乐器伴奏,至“大穿灯”时,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伴奏音乐,乐器除双唢呐外,还有堂鼓、板鼓、大锣、小锣、钹等。

  载歌载舞庆丰收

  从《穿灯舞》到《花篮灯舞》

  “穿灯”自上世纪三十年代起,经各家民间艺人不断充实、修饰,直到五十年代中期,遂推衍为《穿灯舞》而自成一体。

  1956年,龚路薛肇南、顾路冯炳魁等道教艺人受中国共产党“双百”方针的鼓舞,将“穿灯”改编成《穿灯舞》,易男舞为女舞,更换了某些队形和道具,成为八个姑娘每人一手执花灯、一手持手帕,以戏曲旦步为基本步法,围绕着地上表示东南西北方向的四盏花灯,穿插变幻出各种图形的民间舞蹈。

  该舞蹈由原顾路地区顾东业余剧团排练演出,于1956年12月参加江苏省(川沙县原属江苏省辖)农村业余文艺会演;翌年3月,又随江苏省代表团赴北京参加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获创作、表演优秀奖。全体演职人员在怀仁堂受到了周恩来、朱德、董必武、彭真、粟裕等中央首长的接见。

  北京演出归来后,薛肇南、冯炳魁等对《穿灯舞》又作了一次较大的修改,去掉了原来安放在舞台四角的四盏瓶式“牡丹花灯”;丢弃了手帕,并改手中的“六角灯”为“花篮”。这一改动,最终突破了原来“穿灯”的框架,使崭新的民间舞蹈脱颖而出,并取名为《花灯舞》。

  1959年,又在花篮中加进了能闪亮的电池灯泡,突出了主要道具在舞台演出中的效果,充分体现出“灯”的作用,并正式易名为《花篮灯舞》。

  《花篮灯舞》这一民间舞蹈反映的内容是一群天真活泼的姑娘,手持花篮灯,载歌载舞,喜庆农业丰收的场景和气氛。1959年,为歌唱农民的新生活,又为主题音乐重新填写了歌词。

  《花篮灯舞》的动作队形依次分为:横花棚、长花棚、荷花开、喜相逢、锁链子、大小车轮、蝴蝶双飞、戏花蕊、满地花、里外罗城、大团圆等,其中的“满地飞”、“里外罗城”、“大团圆”均来自道教《穿灯》,“横花棚”、“长花棚”、“锁链子”等则是新创作的。这些动作造型,采生活之美妙,集民俗之灵气,具有气氛热烈、结构对称、图形丰富、节奏欢快、地方味浓郁等特点。通过演员及手中花篮,生动地以“开、合、转、绕、奔、跑、穿、跳”等手法,使队形变幻莫测,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图案。

  《花篮灯舞》的舞曲音乐由主题歌、器乐合奏和打击乐三个部分组成,主题歌及器乐合奏曲采撷于江浙地区小调。

  打击乐是由传统戏曲中的锣鼓点子转化而来,以堂鼓、板鼓、大锣、小锣、大钹、小钹等组合而成,乐曲高亢、短促、激越,整个舞蹈节奏前缓后急,自“蝴蝶双飞”起,节奏骤然加快,音乐伴奏全用打击乐。

  复排展演引重视

  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1978年,在川沙县文化馆老师及老艺人薛肇南的指导下,原龚路公社文艺工厂对《花篮灯舞》进行了复排,参加了上海市民间舞蹈汇演。此后,共进行了六次复排,更换了六批演员,共有四十多人参加了该舞蹈的排练和演出。

  1991年2月,《花篮灯舞》在参加川沙县春节慰问演出时,时任上海市委书记朱镕基观看了演出并接见了全体演员。

  近年来,曹路镇在追溯《花篮灯舞》的渊源时,注重挖掘其文化价值,据文广服务中心邵敏书记介绍,“民间舞蹈《花篮灯舞》诞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在当时的环境下,民间舞蹈作为新中国民间艺术中的一朵奇葩,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和关爱,也受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喜爱,从而促进了民间文化的不断发展。我们认为,民间舞蹈来自民间,她代表了一个地区、一个时期的民间艺术成果,代表了广大劳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劳动人民的文化生活,因此凸显其文化价值”。

  《花篮灯舞》多次参加区、市、全国的文艺汇演,并屡屡得奖,从而也成了曹路地区的一个优秀保留节目。

  2011年7月,《花篮灯舞》成功入选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如今,《花篮灯舞》不仅活跃在曹路的文化舞台,在浦东新区乃至上海市多个地方舞台上均可看到曹路人表演的《花篮灯舞》。

  学习继承传统文化

  《花篮灯舞》待传承

  《花篮灯舞》作为一个民间编创的舞蹈,至今已走过了六十多年的历史。原来跳过该舞蹈的几批演员如今都已步入中老年,目前在世年纪最大的已超过了80岁,几位原创者如薛肇南、冯炳魁均已去世。

  目前,该舞蹈的复排,只能靠一些老演员的回忆,通过边摸索、边回忆、边排练,使《花篮灯舞》重新登上舞台。

  该舞蹈的道具制作老艺人也很难寻觅,目前台上的花篮是1978年第三次复排时薛肇南老艺人亲自指导制作的,到今已使用了三十多年。目前,部分道具已损坏,急待整修。

  为了把民间舞蹈《花篮灯舞》这项民间艺术传承下去,曹路镇有关领导和文广服务中心领导多次研究,决定培养新一代的民间舞蹈演员,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把《花篮灯舞》传承下去。措施如:举办培训班,辅导社区文艺骨干学习、排练民间舞蹈;在学生中进行宣传,辅导、培养接班人;将《花篮灯舞》道具进行整修,并按照原型重新制作一批新道具;录制完整《花篮灯舞》影像资料,做好存档工作;经常与老艺人、老演员进行联系,沟通,并邀请她们作为艺术顾问,需要复排时请她们进行辅导。

  《花篮灯舞》是在民间艺术的土壤中孕育而成的新型民间舞蹈,她的诞生和成功,为我们对传统艺术的借鉴提供了生动的例证,《花篮灯舞》也将以其独特的风姿永载我国民族民间舞蹈的史册。

  据了解,曹路镇非常注重文化发展,近年挖掘了不少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项目,通过百姓舞台表演,歌颂新农村建设成果,弘扬社会好风尚,使百姓在喜闻乐见的表演中,感受快乐。

  记者 康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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