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山东省委1号文件提出,要抓好农村社区“五个完善”,提速农村社区化发展,构建农村经济发展平台,完善农村社会治理机制,推进小城镇与农村社区互动发展,构建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
据了解,2009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三年来山东累计投资4850亿元,新建农房373万户、改造危房69.8万户,1400万农民改善了住房条件;建设农村社区1万个,1000多万农民实现居住社区化和生活城市化,城镇化率达52%。按照2020年全省城镇化率达63%测算,尚需建设大批农村社区。
基于此,山东省委、省政府明确,要着力抓好农村社区“五个完善”,加快农村社区化发展。首先要完善农村社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把农村社区纳入城镇体系,搞好空间布局规划,在保持地方特色基础上强化小城镇功能;把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同步建设,今年完成新建农房50万户和改造农村危房10万户。
其次,完善农村社区经济发展平台。把农村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相衔接,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鼓励城市初加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小城镇和农村社区转移,鼓励城市企业和工商资本参与农村社区建设。
为了创新和加强农村社区管理,山东强调,要完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模式,健全社区综合服务和管理功能;健全公共服务、经营性服务和互助性服务“三位一体”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健全以网格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的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实现管理全覆盖、服务零缝隙;深化农村平安建设,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完善农村社区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社区民主管理;完善社区公开制度,健全社区民主监督机制,落实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