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社会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准予成立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现予以公告:
(2012)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社会团体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2012)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1号发布的《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准予变更登记。现予以公告:
(2012)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第251号发布的《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