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近日,嘉定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对辖区两家设有PCR实验室(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是指通过扩增检测特定的DNA或RNA,进行疾病诊断、治疗监测和预后判定等的实验室)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卫生监督员围绕实验室备案及管理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实验设施与设备运行、生物安全防护措施落实、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与管理,菌(毒)种或者样本保存与销毁等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发现,两家医疗机构设置的实验室均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建立有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能对实验室风险进行安全评估,并开展了生物安全相关培训和演练工作;设立人员准入制度,对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登记;设置有试剂储存和准备间、标本制备间、扩增间、扩增产物分析间,各房间入口处均设置有更衣间,做到人流和物流通道分开,物品进入各工作间能严格按照单一方向由洁到污;各工作间有明确的标记,不同工作区域内的设备、物品不混用;正在实验的人员能穿戴防护用品,工作间内空气采用紫外线消毒,配备了生物安全柜和洗眼装置。现场,卫生监督员对PCR实验室更衣区有杂物、实验试剂存放位置不合理等问题进行了指导。
在新冠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关键时期,本次检查有利于进一步督促实验室落实各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接下来,嘉定还将对医疗机构设置的其他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院内感染风险隐患,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