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新主体·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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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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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案例]
  福建省开展农民合作社 

  规范提升行动

  近日,为推动福建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本次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到2022年,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00家,市级以上达到3000家,县级以上达到6000家。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发展质量显著提升,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合作社自我规范、部门指导规范、社会监督规范的良性发展局面。

  本次提升行动将围绕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规范财务管理、完善盈余分配制度、严格登记监管、完善利益联结、培育合作联社、创建合作社示范社、开展整县推进试点、树立典型样板等重点任务展开。张辉

  广西浦北1017家

  新型经营主体带富村民

  “我家里有8亩土地流转到合作社,每年有固定租金。平时在合作社干活,每月也有两三千元收入。”关于“香果人家”合作社带来的好处,广西省浦北县北通镇白龙塘村贫困户陈明喜如是说。

  “香果人家”合作社位于北通镇白龙塘村,目前已建成百香果种植基地380多亩,吸纳富余劳动力就业62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29人。同时,该合作社与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了百香果种植扶持协议,免费提供种苗、技术、肥料和每户10亩种植基地,有效加快了贫困户增收致富。

  近年来,浦北县坚持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之路,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规模特色农业。目前,全县发展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17家,覆盖和带动行政村70%以上农户增收,10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了4万元。

  覃科棵

  “合作社+农户”

  枣农得实惠

  冬枣作为山东省泊头镇重要特色农产品之一,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多年来由于枣农种植观念落后、种植规模局限导致冬枣产业发展缓慢,为改变这种局面,泊头镇人大组织多次调研,积极探索促进冬枣产业发展的新思路。

  通过几次调研代表们提出了“合作社+农户”新型经营模式,打破小规模种植局限性,实施适度规模种植的意见建议,得到了镇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合作社为依托,对成方连片大棚建设、新品种改良的社员给予奖补,以合作社带动群众提质增效的积极性,政府“少操心”,枣农“得实惠”,实现双赢。明年计划完成疏密间伐1500亩,改良沾冬2号200亩,发展冬枣大棚200亩,新建现代农业示范园1处,培植商业品牌2个,新技术应用覆盖率达到60%以上。张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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