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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10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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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未成年人检察有了“公益诉讼观察员”
  □通讯员 余莉

  不久前,一位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向青浦区检察院提供线索,上海某机构在开展亲子活动时使用过期果酱,青浦区检察院立即开展诉前调查,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某学校食堂非法使用甲醇燃料等事件,该检察院向区相关职能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目前,已经收到对方的整改回复……这就是青浦区在上海检察系统首创推行的“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六个一”全面探索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新领域。

  据悉,根据青浦区检察院出台的《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的概念范畴、工作职责、线索范围、奖励规章以及权利义务,推动未检公益诉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区检察院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的聘任活动,化被动为主动,同时聘任对口学校的联络教师为该院“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通过双聘,促进检校合作,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

  同时,《意见》还明确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从线索受理到诉前调查、检察建议、提起诉讼、审结的全部诉讼流程,做到案件化办理、全程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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