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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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5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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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检察院通报新型毒品及未成年涉毒犯罪情况

  □通讯员  俞馨儿

  毒品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检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决不让不法分子成为漏网之鱼。在第34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由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自行拍摄制作的禁毒短片,通报近年来办理的涉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及犯罪特点。

  新型毒品层出不穷

  近年来,不少新型毒品改头换面,出现在日常生活中,它们有的长得像糖果、奶茶,有的看似和邮票无异,隐蔽性强、危害性大。

  在区院办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中,被告人刘某非法经营的是一种化学气体——一氧化二氮,人们更多地会称呼它为“笑气”。2019年3月至9月间,被告人刘某从上家手中购得“笑气”,并将其放置于一处迷你仓库,后通过微信等方式向他人转售“笑气”牟利,由张某高、张某雄(另案处理)二人代为发货。至案发,共计销售金额人民币25万余元。

  “虽然在我国法律中,‘笑气’不属于毒品,但直接吸食‘笑气’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的损伤,长期接触此类气体还可引起贫血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严重可致人瘫痪甚至是死亡。”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陈榕介绍道。“笑气”主要是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蔓延开来的。吸食“笑气”后,产生快感的时间其实很短,即使吸食少量的“笑气”在短时间内不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但是成瘾者会通过不间断大量吸食来延续快感,从一两支到一两箱,由此产生的损害一朝爆发,造成的损伤极大。

  涉毒犯罪呈年轻化趋势

  根据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毒品案件情况,犯罪主体除成年人外,未成年人也出现其中,涉毒犯罪呈年轻化趋势。2018年8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贩卖毒品案。17岁的小雅(化名)就读于一所重点高中,向来懂事文静。但2018年6月,她却通过网络购买了毒品,微信、闪送销售“K3茉莉水”,被公安机关在其住所抓获,并查获了11瓶“K3茉莉水”、5板“蓝精灵”。面对学校的课业负担和竞争压力,小雅曾试图向父母寻求帮助,但他们并没有和她一起面对困难,寻找解决的办法,反而一味责怪她贪玩、疏于学习。面对父母的指责,小雅的压力非但没有得到纾解,甚至雪上加霜,这才有了她上网搜索“安眠药”、轻信“好友”、误入“毒品圈”的一系列事件。

  在和小雅父母的交谈中,检察官发现,他们享受着小雅考上重点高中的光环,又担心她成绩太差被学校劝退而颜面尽失。强烈的虚荣心使他们不愿接受小雅沦落成“差等生”的现实,唯恐自己“望女成凤”的愿望落空。学习成绩成为笼罩住整个家庭的阴霾,日复一日地加重着小雅的焦虑,最终导致了青春少女抑郁成疾、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

  据第一检察部检察官王婵介绍,为了挽救小雅,区院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对其进行了心理疏导和训诫教育,告诫她要强化法律意识、谨慎交友、抵制毒品。同时,检察官对小雅的父母进行了亲职教育。

  下阶段,嘉定区检查院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依法严厉打击涉毒犯罪。结合法治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为人民群众讲解毒品种类及其危害性,普及毒品防范知识,提升群众识毒拒毒防毒的能力。坚持线上线下普法相结合,依托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以案释法,加大对打击涉毒品犯罪的宣传力度,助力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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