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坐着从60岁到80多岁的10多位老人。潘书鸿首先介绍了法规草案的主要内容和立法背景。“这份草案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我提前来听听大家的意见。”一位70多岁的老伯指着条款,“老人如果遇到侵权,哪个部门来处理,该怎么罚,条文上好像不够明确!”一位老太太说,“公共场所标注着英文,我们看了一头雾水,应该强化一下公共交通标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就具体条款和潘书鸿讨论起来。
“通过800名代表联系社区的这张网络,来征求5000多位居民对养老立法的意见,这是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的一次创新。”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沈志先说,过去,立法工作一般通过研讨会、论证会、听证会等途径来听取民意,覆盖范围相对比较窄;而到了常委会审议阶段,通过网络、报纸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反馈效果也有限。作为与老人密切相关的《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能否突破既有渠道的局限?立法者决定尝试开门立法与代表履职相结合的路径。下半年,条例修订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市人大内司委和人事代表工委达成共识,由内司委编制草案居民调查问卷,由人事代表工委具体安排,并与区县人大联合,组织市人大代表深入社区听取居民意见。

